家长告知书
大雁镇第二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家长告知书

各位家长朋友: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本学期将按照相关文件调整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收费管理相关文件


课后服务性收费管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4〕436号)相关要求。

二、课后服务相关文件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 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呼发改价费字〔2024〕698号)。

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收费标准


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因素,在扣除各级财政补贴后,收费为114元/生·学期,课后服务性收费按月收取。(说明:由于新收费文件下发较晚,2024.9秋季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按原收费标准129收取的,多收了15元,2025.3春季收费我校不进行退款操作,直接少收15元,本学期收取课后服务费用99元。)

四、课后服务费用减免原则


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以及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按照收费标准减免30%,如学生有上述情况,请家长填写大雁镇第二小学课后服务费用减免申请书,并复印相关证明材料1份,上交给班主任。再次感谢您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支持。
大雁镇第二小学
2025年3月21日

附:大雁镇第二小学课后服务费用减免申请书
一审:佟春玲
二审:张丽娟
三审:赵文晖
编辑:李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