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清明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做好节假日学生安全工作,现将近期家长应督促孩子注意的安全事宜告知家长,请您积极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和监护人职责,确保孩子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放假时间通知


清明节放假安排:
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


假期安全温馨提示


家庭教育
教育孩子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教育和监督孩子不信教,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不进入宗教场所;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要求,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习惯。


交通安全
回家、返校途中及出游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有资质的、车况好的营运车辆,严禁乘坐黑车、超载车辆等,乘车时不将头、手、身体伸出车外。12周岁以下不得骑自行车上路,16周岁以下不得骑电动车上路。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并且左右观察确定安全后再通过。


食品安全
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禁忌暴饮暴食。注意饮食卫生,不购买“三无”食品,防止误食不卫生食品、过期变质食品,造成食物中毒。


注意活动安全 防骗 防盗 防抢
教育、监管孩子远离容易发生事端的场所,对陌生人的过分热情要保持冷静和警惕,严防电信诈骗。要以学校的纪律和社会的规范来约束孩子的言行,多开展有意义活动。


心理健康安全
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兴趣,加强锻炼,缓解孩子因学习和生活出现的焦虑心态。利用假期与孩子积极沟通交流,创建温馨的家庭氛围,改善亲子关系。


消防安全
不能让孩子独自在家里,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用湿手摸电器,不要动天然气、液化气等,加强孩子用火、用电安全教育。


提高环保意识
对自然环境心存敬畏之心,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不随地丢垃圾。爱护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不乱折树枝和花草。
预防传染病
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随着气温的变化及时为孩子增减衣服;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加强锻炼,多做户外运动;尽量避免带孩子去人群密集的场所,也不要带孩子去患病人家串门;按时起居,健身强体,增强自身免疫力。
适度对孩子进行劳动教育
尽量让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


希望全体家长们让孩子做到:安全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时刻紧绷安全之弦,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确保孩子能度过一个文明、健康、平安、有意义的节日!




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四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