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广大群众:
当前,春暖花开,进入山地、林地人员增多,加之“清明节”即将来临,给森林防火带来严峻挑战。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祥和、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义门镇人民政府特向全镇广大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一、时刻警惕防火安全
近几年因林地吸烟、坟地祭祀、荒草焚烧等引发的森林火灾事故多不胜举,不仅造成极其惨重的林业资源和财产损失,也对家庭及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希望广大群众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毁山损林法必究、伤人害己痛难受的道理,切实增强“人人防火、事事防火、时时防火、处处防火”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禁火规定,自觉维护林业安全,自觉守护美好家园,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自觉遵守禁火规定
当前是森林火险高发期,希望广大群众严格落实省、咸、彬关于森林防火“四个严禁”(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进入山林,严禁一切火具和蜡烛、鞭炮、纸钱等易燃物品带入林区,严禁在坟地、荒地、硷边等易燃地烧干草、拉荒、吸烟等现象发生)要求,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良好林业生态环境。
三、倡导文明健康祭祀
时值“清明节”即将来临,我们提倡文明健康祭祀,通过献一束花、敬--杯酒、植--棵树、扫一次墓等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寄托哀思,坚决摒弃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习。祭扫时,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违规用火,做到火源不进山、祭扫不入林。
四、筑牢防火安全责任
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全体公民共同预防。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加强经常进山农业生产和放牧人员、智障人员和精神病患者、在村未成年人以及返村上坟祭祀人员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对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不仅要严厉经济处罚肇事者,而且要顶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广大群众朋友们,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奋战,齐心协力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平安和谐新义门贡献力量!
彬州市义门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撰稿:宫娟娟
编辑:韩雪
审核:辛国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