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我县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诚信的旅游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县旅文局针对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共同携手维护澄迈美丽形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导游执业乱象
1.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伪造、变造、转让导游证件;
2.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甩团;
3. 讲解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言行。
(二)消费环节违规
1.强制或变相强制购物;
2. 诱导参加自费项目;
3. 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
4. 服务标准未达合同约定。
(三)其他问题
严重影响我县旅游市场秩序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受理举报地址:
1.电话:67611375
2.邮箱:wtj1375@163.com
(二)受理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受理举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三、举报须知
(一)为确保举报信息不遗漏,请在反映问题时尽量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件形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请广大游客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在发生旅游纠纷时,应当依法维权,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三)在旅游过程中如遇强制消费、服务质量问题等,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投诉举报。
(四)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特此公告。
澄迈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5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