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渔业无线电设备的监督管理,规范海上移动通信设备的合法使用,维护海洋渔业通信秩序,根据《海南省海洋和渔业监察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无线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25年4月1日,省海洋和渔业监察总队闫豪副总队长带队赴琼海市潭门港,对我市的渔业无线电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大队洪贤瑞大队长,市农业农村局渔政事务服务中心参与此次督导检查活动。
督导小组一行先是随机登临琼琼海渔09006等7艘渔船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渔业无线电设备(渔船船载AIS、应急示位标和北斗船载终端及其渔船MMSI码和北斗ID号)的配备、使用和运行情况,对于存在的异常情况排查原因,督促整改落实。检查中发现存在个别艘渔船的北斗船载终端电量不足的情况,可能会造成渔船安全监管的缺位,同时发现个别渔船在配备灭火器齐全的情况下,未及时处理掉已经过期或者压力失常的灭火器,随意堆放。对此,闫豪副总队长强调,渔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督促船主和北斗船载终端公司及时换新正常运行设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要注意摆放位置,船上所有重点场所均要放置到位,及时清理掉损坏的设备,以免出现紧急情况错拿导致错失灭火时机。
检查结束后督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召开了座谈会,会上闫豪副总队长先后听取了琼海市农业农村局渔政事务服务中心对无线电整治工作和北斗船载终端设备管理情况的工作汇报和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就无线电和北斗船载终端设备的执法监管工作的汇报,双方针对会上提出的监管存在问题进行探讨。闫豪副总队长进一步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渔业无线电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对渔业安全生产、海洋资源保护以及海上执法监管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二、检查中发现的渔业无线电故障问题,相关部门要督促船主限期整改,并建立长效跟踪机制,确保问题彻底解决;三、渔业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通力合作,强化定期检查和日常抽查,按照整治整改工作目标,对辖区内渔船渔业无线电设备配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渔业无线电设备的,特别是蓄意屏蔽、拆卸、关闭(含断电)、损坏渔业无线电设备逃避监管或者拒不整改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此次督导检查具有指导性意义,有力推动了我市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下一步,大队将继续严格落实无线电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执法监管工作,有效维护海洋渔业通信秩序,确保我市渔业生产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