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尾小学202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方案来啦!

四会市城中街道沙尾小学
创建于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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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四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四会市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四教〔2025〕1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二)坚持方便随迁子女入学原则。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上,从未入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人数270人(5个班)。

四、新生入学“长幼随学”政策

“长幼随学”政策仅面向一年级学区户籍生实施,其他年级的新生、转学生和非学区户籍生暂不适用。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由其监护人用手机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行网上报名。4月8日前,四会市教育局将在“ 四会教育号 ”“ 四会发布 ”微信公众号、“桔子新闻 ”APP 公布网上报名详细操作办法。

  (1)学区户籍生报名(含“长幼随学”新生)。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8日—11日,非学区户籍生不要在此入口填报“长幼随学”;

   (2)非学区户籍生积分入学报名(含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2日—25日。

      2.现场提交资料

   (1)学区户籍生现场提交资料时间为4月12日—14日;家长可在4月12日前到学校保安室领取《四会市公办学校学区户籍生及民办学校报名表》。

   (2)非学区户籍生积分入学类学生现场提交资料时间为4月26日—28日。家长可在4月26前到学校保安室领取《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及民办学校申请表》等表格。

   (3)提交资料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具体安排留意学校通知(学校将错峰安排提交资料,请及时关注沙尾小学公众号发布和学校门囗公告栏)

六、录取办法

      1.录取批次。按学校招生计划,分四批录取。

    第一批:录取符合“长幼随学”政策的一年级新生,仅限于学区户籍生;

    第二批:录取学区户籍生;

    第三批:录取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的子女;

    第四批:录取符合《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办法(2022年修订)》入学条件的非学区户籍适龄随迁子女。

2.录取方式。按批次依次录取,额满即止。其中,第一、二、三批学生100%安排学位,如所报读学校学位不足,则统筹安排到周边学校。第四批学生根据积分,只有达到城区中心片区最低控制积分线才能录取。

七、工作安排 (资料审核和公布)

     (一)“长幼随学”新生、户籍生类

       1.资料审核时间:4月21日前。

    2.公布录取名单:4月21日前(具体时间留意沙尾小学公众号的发布和学校门口信息公布)。

    3.领录取通知书时间:4月21日前。

    (二)非学区户籍适龄随迁子女类(含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1.资料审核时间:5月30日前。

    2.公布录取名单:5月30日前(具体时间留意沙尾小学公众号的发布和学校门口信息公布)。

    3.领录取通知书时间:5月30日前。

    (三)入学注册。4月21日前,学区户籍、“长幼随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5月30日前,非学区户籍生(含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时间如有变动,以最新的通知为准)

              四会市城中街道沙尾小学

                    2025年4月3日

     

温馨提示:

1.请家长按本通告指引通过正常程序报名,慎防不法机构或个人以帮忙申请学位为名骗取财物!

2.沙尾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758-3333482

3.家长可扫二维码关注“沙尾小学”了解详情。招生信息将通过“沙尾小学”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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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沙尾小学新生入学地段》

2.《四会市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料清单》

3.《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

附件1:四会市沙尾小学新生入学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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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四会市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料清单

       一、学区户籍生(含长幼随学类学生)

    1. 四会市公办学校学区户籍生入学报名表(此表可在“粤省事”报名界面下载或到学校保安室领取)。

    2.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3.免疫证原件(学生入学后 2 周内交入读学校)。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无需提交)。

    5.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或购房合同或房产查档证明或在“粤省事 ”房产查询截图(需现场出示工作人员看)。

    二、非学区户籍生(含政策性照顾类学生)

    1. 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表(此表可在“粤省事” 报名界面下载或到学校保安室领取)。

    2.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地址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其中,肇庆市内非四会市户籍需提供肇庆市内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或四会市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或购房合同或房产查档证明或在“粤省事 ”房产查询截图;肇庆市外户籍还须提供居住地址为四会市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免疫证原件(学生入学后 2 周内交入读学校)。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无需提交)。

    5.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效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① 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房产证发证日期已超过5年的可不提供,下同) 。如房屋在银行抵押或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加盖备案章及“ 四会市房产服务中心 ”字样的公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② 自建房的,提供辖区村(居)委会宅基地证明、水费或电费缴 费簿和近三个月的缴费清单;③租住房的,提供《住房租赁合 同》和所租住的户主房产证复印件;④居住在工作(就业)单位宿舍的,提供工作(就业)单位出具的证明。(以上四项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其中一项,其中有房产的需要现场提供“粤省事 ”上的房产信息认证;如果房产属于适龄随迁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相关亲属关系证件或证明)

    6.儿童父母稳定职业证明材料:①适龄随迁子女的监护人在我市工作(就业)单位出具盖公章和法人签名的证明;②合法有效经营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③ 在我市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账户对账单或有关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其中一项)

    7.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提交适龄随迁子女监护人其中一方在广东省内依法缴纳六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账户对账单和“粤省事 ”认证的社保信息截图并现场认证。

    8.专业技术材料: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9.荣誉表彰材料:提供获表彰获奖文件或证书。省部级及以上:以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常委会和中央、国家工作部门文件、证书为准;地厅级以肇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常委会和省直工作部门文件、证书为准。县级以四会市委、市政府文件、证书为准。省部级 及以上党委议事协调机构文件、证书可作为认定依据,其他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社团组织的文件、证书不作为认定依据。

    10.社会服务材料:①提供“粤省事 ”小程序下载的志愿者服务工作凭证并现场认证;②献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家长需登录微信小程序“全国电子献血证”输入“姓名+身份证”查询献血记录(近五年献血记录都可以查询)。肇庆范围外的地区需要用手机号码查询,如手机号码发生变动,需提供纸质献血证。)③提供由环卫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11.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还需提交适龄随迁子女的出生 证明原件、复印件(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无需提交)和免疫证明(学生入学后2周内交入读学校)。

    12.属于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还应提供政策性照顾有关资料(附件 6)。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由监护人在复印件签名确认,一旦核实发现材料造假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3: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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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撰稿:黎钰燕

审核:陈秋霞

终审:冼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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