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区发现多处因施工破坏造成路灯不亮、线缆破坏的情况,给市民夜间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济南市城市照明服务中心及时组织联合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前往照明设施因施工破坏现场了解具体情况,并开展了专项普法活动。
通过深入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发现,由于施工单位对《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济南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知之甚少且存在侥幸心理,不能及时配合照明设施维护单位及时修复,对照明设施及线缆的安全运行造成了潜在威胁。
市照明服务中心先后前往经十东路轨道交通8号线施工现场、凤凰路高架建设项目中大汉峪路与华和街交叉路口施工现场、龙奥南路设施破坏现场对施工单位进行了普法督导。
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后纷纷表示下一步将会积极配合照明设施维护单位尽快恢复破坏的设施和线缆,加快行动,按期整改,做好市民夜间出行的安全保障工作。
此次专项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施工单位的法律安全意识,有效提高了城市照明设施的抗风险能力和安全运行水平。下一步,中心将持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普法力度,不断提升对城市照明设施的监督管理水平,继续践行"为民照亮"初心,以更精细的管理、更温暖的服务,让城市光影始终与市民幸福同行。
供稿人:谢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