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根据区气象部门预报,4月11日至13日,我区将遭遇6-7级大风,阵风可达9-10级,并伴有短时扬沙或浮沉。为保障您和家人的安全,偃师区城市管理局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大风天气风险提示


预警等级:市应急管理局、气象局于4月11日14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大风)Ⅲ级应急响应。


1. 高空坠物:广告牌、空调外机、花盆等易被吹落,请远离老旧建筑、临时搭建物。
2. 树木倒伏:行道树、枯枝可能折断,避免在树下逗留或停车。
3. 市政设施隐患:路灯杆、公交站牌等可能倾斜,请勿靠近。
4. 能见度降低:扬沙天气可能影响行车视线,出行需谨慎。


二、市民安全防护指南


1. 居家安全:检查门窗是否关紧,加固阳台花盆、晾衣架等易坠物品; 关闭非必要电源,防范电路短路引发火灾。
2. 出行安全:行人:避免在广告牌、临时围挡、路灯、大树下逗留,远离高空坠物风险区域;佩戴口罩、护目镜,防范沙尘。
驾车:尽量避免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防止因侧风失控摔倒; 降低车速,握紧方向盘,注意横风影响; 停车时远离树木、广告牌,选择地下车库或空旷区域; 新能源车辆充电后及时拔枪,避免充电桩线路受损。
3. 特殊群体关怀 老年人、儿童及体弱者尽量减少外出,必要时应由成人陪同。


三、发现隐患请立即报告


若您发现以下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
树木倒伏、断枝堵塞道路;
路灯杆倾斜、灯罩脱落;
广告牌松动,其他紧急险情。

值班电话
偃师区城市管理局:
0379-67799319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