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经济法基础》课程,是法律教育与文化传承的深度融合,既彰显传统治理智慧,又强化法治意识与社会责任感。这一融合以“法理为骨、文化为魂”为理念,通过挖掘传统文化中的法治思想、商业伦理与治理经验,与现代经济法知识体系形成多维互动,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的历史根基,提升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创新与思政融合路径。“以古鉴今”项目式学习。任务:用《唐律疏议》“市司评物价”规则分析价格欺诈行为,制作“古今物价监管对比”可视化报告。目标:打通历史案例与现行法律的逻辑关联,培养“以史为镜”的法治思维。传统纹样与法律文书设计。实践:在合同文书排版中融入云纹、如意纹等吉祥纹样,要求兼顾法律严谨性与文化美观性,强化文书规范意识。商帮精神与职业伦理教育。思政案例:以晋商票号“予利三分”利润分配制度(股东、掌柜、伙计共享收益),对比现代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探讨分配公平性。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将传统文化融入《经济法基础》,本质是让冷峻的法律条文浸润人文温度,使学生在追溯“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变革精神中,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本土性与创新性。这种教学实践,既是对“文化自信”的积极回应,也为法治教育开辟了“以文化人、以法正行”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