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门(急)诊医疗质量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门(急)诊医疗质量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以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定。
根据工作要求,已经对电子病历进行改造后其操作流程:
一、登录门诊医生站界面后,能看到门诊医生界面 --- 门诊诊疗 (点击进入)
二、根据页面提示内容,填写相关诊疗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建议患者整个诊疗完成后再进行门诊诊疗的完善(整个诊疗包括从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取药、到离院的最后环节)。
我院根据国家有关质控指标,利用本院信息页加强管理,分析门(急)诊等候时间、诊断准确性和规范性等运行管理和诊疗质量情况,并根据分析结果开展针对性改进工作,将门(急)诊质量管理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晋升以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门(急)诊管理和诊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