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包括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身体欺凌
这是最容易辨识的一种欺凌,是指肢体上的暴力,比如拳打脚踢、扇耳光、撕扯衣物等。
2.语言欺凌
语言欺凌指用言语对他人进行嘲笑、谩骂、起侮辱性绰号、诋毁等行为。语言欺凌是伤害孩子的一把锐利的“软刀子”,这种暴力比起外表的伤痕来说更为严重和可怕,也更不容易被察觉。


3.社交欺凌
指故意离间破坏同学之间的关系,如散播谣言、暴露他人隐私、损毁他人形象、孤立排挤他人等。
4.网络欺凌
指利用互联网侵犯被欺凌者的隐私、损害人格或名誉。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欺凌也越来越普遍。网络欺凌不仅会对孩子的精神造成伤害,而且因为网络的互联互通特性,使得欺凌事件的影响力比校园欺凌更大,对被欺凌的孩子影响也更深。


5.财物欺凌
一是指欺凌者通过损毁被欺凌者的文具、衣服等物品达到凌辱对方的目的,
二是指欺凌者通过向被欺凌者索要钱财达到获得优越感的目的。无论是损毁对方物品,还是强迫对方向自己交钱,都会给被欺凌者造成很深的精神痛苦。
6.性欺凌
性欺凌不同于性犯罪,是指以性或身体特殊部位为取笑、 嘲弄对象,或拍摄、 散播、描写令被欺凌者不舒服的与性相关的图片、影像及文字等,或强迫摩擦、攻击被欺凌者身体的特殊部位等行为。


二、校园欺凌的危害


学生欺凌事件不仅给被欺凌者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和伤害, 同时也给欺凌者和围观者造成难以磨灭的心理伤害。
1.对被欺凌者的危害
欺凌行为使被欺凌者遭受严重的精神创伤和生理、 行为不良反应。多数被欺凌者会出现紧张、 焦虑、 难过、害怕等不良情绪反应,出现头痛、肚子痛、尿床、抽搐、 失眠、做恶梦、口吃等不良生理反应,出现少言寡语、孤独、逃学、自伤、自残等不良行为反应。严重者可能导致出现自杀行为。
2.对欺凌者的危害
欺凌行为易助长欺凌者的攻击性倾向,导致欺凌者形成攻击性、破坏性等不良人格,阻碍其与同学的正常交往。久之,也会产生孤独、焦虑等消极情绪,增加其反社会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有追踪调查显示,中小学时期的欺凌者进入社会后,其犯罪概率高于平均水平。


3.对围观者的危害
欺凌事件中的围观者也是欺凌行为的受害者。无论是哪一类型的围观者 (协助、附和、旁观)都会同样因受到欺凌行为的刺激而产生不良心理反应。即便没有参与直接围观的学生,也会因听到事件的过程或看到欺凌的视频、图片而受到不良影响。有的学生会以某种方式推动甚至效仿欺凌行为。
对学校氛围及家庭和社会的危害
欺凌对学校文化环境的消极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欺凌现象的存在与创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相冲突,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使学校对部分学生来说成为一个不安全的地方,导致学生对学校产生消极态度和行为,失去学习兴趣,影响全校的风气。欺凌行为的发生也会对家庭和社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破坏家庭环境,危害社会安定,形成不良社会风气。


三、校园欺凌高发时段和高发区域


校园欺凌事件多发生在课间休息时间、午休时间、没有老师看管的活动课时间、上下学途中等。校园欺凌多发的地点为:学校厕所、操场、学生宿舍、学校门口及周边、楼道、教室等。


四、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怎样辨别孩子可能正遭受欺凌
首先要告诉孩子一旦遭受欺凌一定要主动告诉老师、家长,同时也需要老师、家长善于发现孩子的异常情况。如何辨别自己孩子遭遇校园欺凌和暴力?如果孩子有以下情况,那么孩子可能遭遇欺凌或其他伤害。
1.精神恍惚,心不在焉。成绩下滑,学习不在状态。
2.表现出焦虑,易怒,脾气变得暴躁,会出现自伤伤人行为。
3.胆小,沮丧,战栗,做噩梦,看起来沮丧、悲伤甚至试图自杀。
4.身体经常有伤痕,或出现无明确原因的头疼或肚子疼。
5.书本或者衣服被撕裂,其他物品丢失、损坏。
6.比原来少话,将自己封闭。
7.携带刀具,可能是为防身。
8.有时索要、甚至是偷窃家里的钱物,撒谎说老师收费或买学习用品。所以家长要在孩子花钱的事上保持警觉,如果孩子这样,可能被同学索要钱财或打游戏充值。
9.不愿上学,或告诉家长不想上学了,找各种理由推迟上学,迟到旷课。家长送孩子到校后,害怕家长离开。
10.拒绝谈论学校里的事情或与同学之间的关系,或闪烁其辞。当然不是说出现了这些状况就说明孩子遭遇欺凌或其他伤害,而是说极有可能。如果您的孩子可能遭遇校园欺凌事件或听说校园欺凌事件,请第一时间与班主任和学校联系。


五、发生校园欺凌我们应该怎样做

孩子这样做
1.保持镇定。
2.求救,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3.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
4.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5.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家长这样做
1.教会孩子自尊自爱和自我保护。有些家长平时要求孩子一味顺从,打压孩子的自尊,这样容易导致孩子在学校成为被欺负的对象,如果事态超出孩子的应对能力,家长应采取行动,与学校和老师进行沟通。
2.鼓励孩子建立有益的人际关系。孤僻、不合群、人际交往能力差的孩子更容易遭受校园欺凌。家长要从小培养孩子和同伴建立善意、支持性的人际关系能力,这对校园欺凌的影响能产生缓冲作用。
3.冷静,最重要的是孩子。当孩子讲述欺凌发生的情形时,请保持冷静,很好地倾听并作出回应,让孩子知道这个情况是完全可以控制的。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父母都会站在他这一边,支持他。
4.共情,先别追问过多细节。不要一味劝慰孩子不要和同学计较,这可能让孩子误以为遭受欺凌是因为自身的问题,让他陷入更深的痛苦与自责。对孩子表达共情,向孩子传递这样的信号:他所描述的事情并不是成长过程中的“常态”,你对于他所遭受的对待非常痛心。
5.接纳,父母绝不抛弃你。孩子遭受欺凌后容易出现极端情绪,如对于人际关系异常抗拒,不愿意上学等,这个时候家长要宽容对待,因为孩子可能处于应激状态,不要对他产生二度伤害。
6.安抚,先平复孩子的情绪。孩子在极度没有安全感时更看重别人的关心,越早把情绪处理好,对孩子的伤害和日后的影响才能越小,这比起解决事情本身更重要。
7.感谢,你肯将事情讲出来,很勇敢。告诉孩子很感谢他有勇气告诉你这件事,同时向他说明,只有他愿意谈到这个事情,爸妈才有机会可以帮助他。比较有效的一种表达方式是:我知道你需要很大勇气告诉我这些,尽管这么艰难,你却依然愿意告诉我,谢谢你的信任。


学校和老师这样做
1.救助为主:对于校园欺凌受害者,校方应立即组织医疗救助、心理干预、司法协助等。
2.适度惩戒:对校园欺凌的加害者,校方一定要通报其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总体原则是确保教育挽救的宗旨,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予以适当惩处。
3.快速反应:学校要及时关注学生动态,立刻开展救助工作,合理处置欺凌事件。
4.低调弥补:在处置过程中,校方要从受害人角度出发,多关注受害孩子、家长的利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客观回应社会关切。


六、校园欺凌可能承担的责任
校园欺凌事件的欺凌者侵犯受欺凌者合法权益,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学生实施的欺凌不完全是一个侵权行为,也可能是数个侵权行为组成,其损害的结果也可能是一个或者多个。因此,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由此,校园欺凌事情中的受害学生受到人身损害的,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向侵权人主张受损财产的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
侵害人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下列举校园欺凌中侵害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事责任
从刑事责任的角度出发,如果从犯罪构成“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三阶层理论来看,校园欺凌行为有可能会触犯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强奸罪、猥亵罪等罪名。如果欺凌者已经成年,则直接使用刑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