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司法局渭西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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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以案普法〕自购商业用房,能随意改变功能布局吗?

创建于05-16 阅读3003

播下一粒法治    收获一片和谐

【典型案例】

      姜某、周某分别购买了某小区18、17楼的房屋,周某所购房屋位于姜某所购房屋正下方,两处房屋内部结构相同。姜某购买该房屋后进行改造,将18楼房屋的原茶水间、办公区域分别改造为卫生间,后用于开设宾馆。周某以姜某的改造改变了原图纸设计、存在安全隐患及噪音污染为由起诉要求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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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法院审理认为,姜某在未经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了房屋原设计使用功能,将茶水间、办公区改变为卫生间,两者对防水要求明显存在不同,这种改造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对环境卫生、噪音及周某使用房屋时心理舒适度产生了一定影响,法院对周某要求恢复原状的请求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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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秦都区司法局渭阳西路司法所

第一百零五期

阅读 3003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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