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老师们:
2025年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正在全国各地热烈展开。本次宣传月以“学前有法,善育有规”为主题,共同迎接即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的《学前教育法》。这部法律的出台,是学前教育界、教育界乃至整个社会的一件大事。
一路走来,我们深知学前教育工作者所经历的不易。曾经,一些恶性事件让我们承受了舆论的压力;过去,我们的工作常常不被理解与尊重。然而,我们从未停下脚步,始终学习、实践,用专业和爱心守护着孩子们的成长。
如今,《学前教育法》来了。它为学前教育确立了明确的规范与保障,让“学前有法,善育有规”成为现实。从此,我们保护孩子,法律保护我们;老师托举童年,社会托举老师。教育之路漫长,但请相信,法律不仅是一条条冰冷的文字,更是我们用专业与温度守护童年成长的有力支撑。
愿大家能以充分的准备和饱满的姿态迎接宣传月、迎接教育法、迎接新时代的到来。


法律为教师权益护航

从今天起,作为幼儿园教师的权益将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


- 全社会应当尊重幼儿园教师(第三十六条)
- 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第四十五条):幼儿园需定期组织健康检查。
- 保障工资福利待遇(第四十六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实行同工同酬。
- 职称评定享有同等权利(第四十七条):与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并可享受相关津贴。


这些规定不仅是对我们专业价值的认可,更是对长期超负荷工作的温柔安抚。唯有身心健康、后顾无忧的教育者,才能从容温暖地陪伴孩子的成长。


社会看见并理解我们的努力

法律明确规定了儿童的基本权利及全社会的责任。


- 为儿童创造良好环境(第七条)
- 保护学前儿童安全(第五十一条)
- 倾听儿童意见(第十四条)


我们坚持的儿童视角、身心发展规律以及科学教育理念,都是对儿童权益的保障。法律将儿童权益从幼儿园延伸至家庭与社会,构建起“全域守护”的教育生态。当家庭、幼儿园、社会共同遵循这一底线时,儿童才能真正拥有免于焦虑的快乐童年。


教育回归生活与游戏

保教结合的理念贯穿《学前教育法》,强调教育应基于儿童的生活经验与实际操作。


- 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第五十条)
-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第五十六条)


户外奔跑、劳动体验、亲近自然……这些都是科学探索与品格养成的重要契机。保教结合不是简单的分工协作,而是对教育规律的深刻尊重。通过真实的生活场景与自主探索,孩子们能够全面发展品德、行为习惯与人格。


普惠教育推动公平

普惠性学前教育体现了国家对教育公平的高度重视。


- 政府主导,大力发展普惠性资源(第五条、第二十三条)
- 支持经济困难儿童入园(第六十五条)


普惠不仅是低水平的兜底,更是有尊严的托举。无论地域差异还是家庭背景,每个孩子都应享有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通过财政补助、租金减免等措施,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减轻幼儿园招生与运营压力,为更多孩子提供平等的机会。


尊重成长节奏,拒绝“小学化”

幼小衔接的核心在于尊重孩子的成长节奏,而非提前灌输知识。


- 禁止考试或测试(第十五条)
- 杜绝小学化教育方式(第五十九条)


真正的入学准备,是培养专注力、社交能力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机械地教授一百个汉字。法律明确了这一点,为我们提供了坚实的依据,让家园合作更加顺畅,也让家长和社会逐渐摆脱“内卷”的焦虑。


家园共育,双向支持

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 父母履行抚养与教育义务(第十六条)
- 加强家园沟通与指导(第五十八条)


请主动向家长传递专业的育儿理念,帮助他们理解并尊重儿童的发展规律。这种双向合作不仅能缓解家长的焦虑,也能为孩子营造更完整、更温暖的成长环境。


托育服务的专业延伸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为婴幼儿提供科学的照护服务。


- 整合现有教育资源(第八十四条)


托育不仅仅是看护,而是需要专业支持的服务。依托幼儿园成熟的保教体系,可以更好地满足双职工家庭的需求,同时确保早期教育科学有序地开展。


法律划定底线,教育决定高度


法律的实施为学前教育设立了最低标准,而我们的专业与温度,则决定了教育的高度。法律刚性约束与教育柔性关怀在此刻融为一体,共同守护每一个童年的美好。


最后,愿每位老师都能在琐碎中听见成长的回响,在平凡中书写教育的诗篇。法律为我们筑起了底线,宣传月指明了方向。愿我们在教育之路上自由前行,用爱与智慧点亮每一个孩子的未来。


编审:刘鑫
二审:陈朴涛
终审:窦玉君
清水河镇中心幼儿园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