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第二中学
各位家长、同学:据中国消防微博信息,近日,重庆渝北一男孩骑行失控侧摔,刹车把手如利刃插进大腿内侧,消防队员紧急到现场救援,对车把进行切割,然后送医治疗。很多学生缺乏安全意识,导致交通事故。现将安全骑行有关事项再次告知如下:
1.学生为了在同学、朋友、家长、路人面前逞强炫技,会加速骑行、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轻则受伤,重则丢命。所以,一定要戒除逞强好胜心理,不因一时冲动酿事故,以生命安全为重。
2.不到16周岁不骑电动车,不到12周岁不骑自行车。可以在没有车辆经过的游乐场骑童车,但不应上路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时时处处谨记“一慢二看三通过”法则,确定没有违反交通规则,要注意观察周边,确认通行安全。
4.骑行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未成年人骑车不载人,更不能同时载多人;不闯信号灯;乘坐两轮摩托车和电动车应当正向骑坐;不逞强好胜。
5.推行过马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6.不靠近其他车辆特别是大货车,警惕大货车的“内轮差”“盲区”,大货车车身高、体重大、盲区大、制动距离长,所以,进入大货车盲区更加危险。不攀附机动车、紧跟机动车骑行。否则,极易被碾压。
7.识别路况风险,避开坑洼、积水路段。不在临水、临崖的危险路段骑行,不在马路中间骑行;有非机动车道时,应在非机动车道骑行,远离机动车道。不在拥挤路段并排骑行,不得勾肩搭背或赛车,不“S”形骑车,不撒把,不追逐打闹。不争道抢行,不逆行。
8.谨防自己的视野盲区,警惕“鬼探头”。转弯提前减速。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