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起,
第十四个全国学前教育
宣传月来啦。
让我们以爱之名,
做孩子成长的守护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营造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推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教育部决定从2012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活动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20日至6月20日。今年是第 14 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也是与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紧密相关。




了解学前教育法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该法共9章85条,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科学看法,认真依规

学前教育法是保障孩子们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坚强后盾。它明确规定了幼儿园的办园标准,从场地设施到师资配备,都有严格要求,法律还强调了尊重孩子个性差异的重要性。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发展节奏。在培养孩子方面,学前教育法也为我们指引了方向。它倡导培养孩子的综合素质,不仅仅是知识的学习,更注重品德、社交、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发展。我们幼儿园通过丰富多彩的课程和活动,让孩子们在玩中学、学中玩,全面提升综合素养。


儿童权利

平等接受学前教育权
第六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倾斜支持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保障适龄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第十三条:学前儿童享有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第十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工作或者居住的地区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
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权
第十三条: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权力。
第五十一条:幼儿园应当把保护学前儿童安全放在首位,对学前儿童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负有保护责任。


幼儿园责任

对幼儿的安全责任
第五十一条:幼儿园应当把保护学前儿童安全放在首位,对学前儿童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负有保护责任。
第五十二条:幼儿园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应当优先保护学前儿童人身安全,立即采取紧急救助和避险措施,并及时通知学前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第五十六条:幼儿园应当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展素质教育,最大限度支持学前儿童通过亲近自然、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探索学习,促进学前儿童养成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安全和劳动意识,健全人格、强健体魄,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各方面协调发展。
严禁“小学化”
第五十九条:幼儿园与小学应当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家长权利

知情权
第六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向家长公开保育教育内容、收费标准、膳食安排等信息。
参与权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应当设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可以对幼儿园重大事项决策和关系学前儿童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家长有权对幼儿园违反规定的行为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监督权
第五十四条:家长有权对幼儿园违反规定的行为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家长义务

配合科学保教
第十六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创造良好家庭环境,促进学前儿童健康成长。
履行监护责任
第十五条:学前儿童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等有特殊需求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
第十六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抚养与教育儿童的义务,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重点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学前教育领域首部专门立法,标志着学前教育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时代!这与我们每一位家长息息相关,也与孩子的未来紧密相连。其中有哪些重点关注一起来了解吧!


科学育儿指南

第十四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 家长宣传册》围绕家长关心的常见育儿话题,为家长答疑解惑。来看这6个问答,从“学习与发展”角度,围绕家长普遍关心的“兴趣培养一定要报兴趣班吗”“入学前要帮助孩子做好哪些准备”等问题,给出解答。






你问我答

1.如何理解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

学前儿童身心发展处于早期阶段,发展迅速且尚未成熟,需要成人的支持和保护,也容易受环境影响。因此,学前教育必须从儿童成长需求出发,竭尽全力为儿童全面、和谐发展创设适宜环境和条件。但在现实中,成人常因观念问题,忽视儿童权益,导致儿童身心发展受到影响,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反思。唯有全社会形成共识,始终把儿童发展放在首位,才能让每个孩子真正享有幸福童年,为终身成长打下坚实基础。

2.为什么在学前教育中要听取儿童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学前教育应当“尊重学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学前儿童作为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的思想和表达自我的强烈需要。当成人重视儿童的想法,给予儿童充分表达的机会,并根据情况给予积极反馈,尤其是在涉及儿童的生活、健康、教育等基本利益领域,才是真正落实对学前儿童人格和权利的尊重。 倾听也是理解儿童的重要途径。当我们平等对待、积极倾听儿童时,他们更加愿意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展现其丰富的内心世界。成人越是用心倾听儿童,越能够发现儿童的独特之处和潜在能力,也能够用更科学的方式支持他们成长。

3.为什么幼儿园不能对适龄儿童入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学前儿童主要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方式认识世界。组织入园考试或测试,不符合学前儿童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可能会让孩子产生紧张、焦虑等不良情绪。考试还可能引发家长“抢跑”焦虑,进而对孩子进行重复、机械训练。这样的做法,既破坏孩子对学习的天然兴趣和热爱,使他们过早地承受压力,也背离了学前教育正确方向,影响孩子长远发展。
此外,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是每个学前儿童的基本权利。学前儿童个体间差异较大,考试或测试可能会将一些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如残疾儿童、发育迟缓儿童等,排除在幼儿园之外,剥夺了这些孩子平等接受学前教育权利。

4.家长应如何引导学前儿童合理使用网络和电子产品?

当下,不少家长将电子产品当成“带娃神器”,导致很多孩子过度使用电子产品,不仅对孩子视力发育、骨骼生长伤害极大,更容易导致孩子注意力碎片化,语言发展迟滞,出现易怒、焦虑等情绪。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家长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明危害”。家长要明白过度使用电子产品的危害,高频闪烁的画面使孩子大脑长期处于“被动刺激”状态,导致主动专注力下降。内容的单向输出,减少了孩子语言互动的机会。过度刺激带来的愉悦,可能降低孩子对现实活动的兴趣。即便是学习类软件,画面、内容设计得再好,也不能代替真实生活中的游戏和学习。
二要“亲自然”。家长要以身作则,放下电子产品,多带孩子到户外感受大自然,认识真实世界,进行真实交往,投入真实生活,减少对电子产品的依赖。
三要“重约定”。不得不使用电子产品时,要给予陪伴和指导,杜绝一切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内容,和孩子约定使用频率和时间,并严格遵守。如睡觉前、吃饭时、走路时不看电子产品;连续使用不要太久,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使用后要让眼睛休息放松等等。

5.如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残疾儿童同样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残疾儿童接受适宜的学前教育,既有利于个体发展,又能为家庭减轻负担,国家应采取措施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支持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招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应配备必要的康复设施、设备和专业康复人员,或者与有条件的机构合作,根据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开展保育教育。如果对残疾儿童是否适合随班就读发生争议,可以由教育、卫生部门等单位联合评估后妥善解决。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
此外,各级政府还应统筹实施多种形式的学前特殊教育,如对残疾儿童家长提供学前教育指导与支持、营造对残疾儿童友好的社区大环境等,让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6.如何理解幼儿园应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幼儿身心稚嫩,离不开成人的保护、照料和教育。保育与教育有机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幼儿身心发展需求,为未来学习和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有效的保育措施,例如均衡营养的膳食、充足规律的睡眠、安全舒适的成长环境以及必要的疾病预防和健康监测,能够保障幼儿生命安全和正常的生长发育。同时,丰富多元且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教育活动,能够激发幼儿的好奇心、求知欲和创造力,有效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在幼儿园,保育与教育往往是在同一过程中实现的,体现为“保中有教,教中有保”。其中,“保中有教”强调幼儿园保育工作中应当包含教育性因素。例如,在日常生活中,教师引导幼儿根据需要自主饮水、如厕、增减衣物等,在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的同时,也提升了幼儿的自理能力。“教中有保”强调幼儿园教育工作中应当渗透保育内容。例如,在游戏活动中,教师支持和引导幼儿自主选取、收纳和整理玩具、图书等,在帮助幼儿获得分类、合作等多种学习经验的同时,也帮助幼儿养成了良好的生活和劳动习惯。只有保育与教育有机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幼儿身心发展需求,为未来学习和生活打下坚实基础。

7.幼儿园应如何加强安全管理?

幼儿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幼儿园要将保护幼儿安全放在首位。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幼儿园应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第一,着力提升全体教职工和幼儿安全意识和能力。可通过定期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围绕幼儿园安全问题研讨交流等,使“安全”成为全体教职工心中的头等大事,确保“安全警钟长鸣”。切实把安全教育融入幼儿一日生活,帮助幼儿学习判断环境、设施设备和玩具材料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做好专职保安员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加强城镇地区常态化护学岗建设。定期对园内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与维护。 第三,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校方责任保险。

8.幼儿园为什么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首先,游戏是幼儿的天性,这种天性中蕴含着生长的需要。例如,幼儿喜欢奔跑、跨跳障碍物、投掷小物体等,这些行为实际上是他们发展动作、平衡感和肢体协调性的需要。为幼儿提供合适的空间、时间和玩具材料,他们将在游戏中获得心理和情感的满足。
其次,游戏为幼儿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无限可能。幼儿处于直观动作思维和具体形象思维黄金发展期,游戏以其独特情境性、直观性和操作性,与幼儿思维特点完美契合,是最适合他们的、最自然的学习方式。
再次,游戏为幼儿的可持续发展奠定素质基础。幼儿在游戏中能够自主选择、尝试、探索,从而激发内在学习动力,这种内在动力是可持续学习的重要源泉,它使幼儿愿意持续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同时,幼儿在游戏中通过观察、操作、实践,能够逐渐积累丰富的经验和知识。
此外,在游戏中,学前儿童需要面对各种挑战,学会坚持、合作与创新,注意、记忆、思维等认知能力在游戏中能获得有效锻炼,为他们的后继学习提供有力的支持。

9.如何做好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

从幼儿园到小学,是幼儿成长的重要转折点。幼儿园和小学要坚持双向衔接的理念,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科学衔接工作。
对于幼儿园来说,应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幼儿园要尊重幼儿成长规律,将入学准备融入保教全过程,推动身心准备、生活准备、社会准备和学习准备等方面的有机融合。从小班开始,循序渐进地培养幼儿的各项能力;到大班,更有针对性地培养社会交往、自我调控、规则意识、专注坚持等进入小学所需的关键素质。坚决杜绝片面追求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准备,甚至是用小学知识技能的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替代全面准备的错误做法。
对于小学来说,应做好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将一年级上学期设为入学适应期,通过温馨的班级环境、趣味化的教学方式、合理的作息安排,强化以儿童为主体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帮助儿童逐步适应从游戏活动为主向课堂教学为主的学习方式转变。
小学和幼儿园要主动合作,加强教师在儿童发展、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交流,共同搭建衔接阶梯。

10.为什么强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

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对于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和学前教育质量提升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
一是损害幼儿身心健康。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或提前教授给幼儿小学阶段的课程,不符合幼儿的学习特点,并且超出其发展水平和认知能力,难以形成有意义的学习,甚至引发厌学倾向。 二是禁锢幼儿思维发展。“小学化”的教育活动,主要是让幼儿以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等方式来掌握知识和技能,会扼杀幼儿的好奇心和兴趣,不利于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培养,使他们缺乏积极主动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不利于培养幼儿良好学习习惯。在“小学化”的教育活动中,幼儿对所学知识不感兴趣,形成注意力不集中、不爱思考等习惯。“超前学习”的幼儿进入小学后,可能会因为学习任务简单而不专注、不投入,久而久之养成不良的学习习惯,影响后继学习与发展。

在这个宣传月里,让我们共同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用法律的力量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学前教育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快乐地成长,为他们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END


文字/编辑:朱莉莉
审核: 陈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