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连州市燕喜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连州市燕喜小学
创建于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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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连州市市区小学202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连州市燕喜小学202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将由连州市教育局统一筹划,按照连州市燕喜小学学位实际情况实施,现将连州市燕喜小学2025年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连州市燕喜小学和连州市燕喜小学分校招生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享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原则。

(三)遵循连州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各校均衡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及各校的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没取得过小学学籍(即未读过一年级)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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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学条件及学位安排

  符合以下其中一种条件的适龄儿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入学条件排序安排学位:
  (一)父母及儿童户口都在连州市区,且父母在市区有自己合法住房的适龄儿童,按房屋地址或户口地址所属学区安排学位;儿童及父母都具有连州市区户口的适龄儿童,按户口地址所属学区安排学位。

(二)适龄儿童是孤儿(提供有效证件),其监护人在市区有自己合法住房的,按房屋地址所属学区安排学位。

  (三)父母在市区有自己合法住房的适龄儿童,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入住,按房屋地址所属学区安排学位。
  (四)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文)、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9个部关于印发《清远市军人及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清退役军人发〔2022〕1号)、关于印发《连州市重点企事业骨干、引进紧缺人才员工子女就学安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连府办〔2016〕115号)等文件精神,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统一由连州市教育局签意见后由市区小学协调安排学位。

(五)儿童的父亲或母亲是独生子女(提供有效证件),且儿童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市区有自己合法住房的适龄儿童,可按房屋地址所属学区安排学位。

(六)儿童的父亲或母亲非独生子女,儿童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市区有自己合法住房的适龄儿童,可按房屋地址所属学区,视学位情况安排就读。

  (七)适龄儿童的父母有自己合法房产,但在2025年8月31日前(含当日)未能入住,按房屋地址所属学区,视学位情况安排就读。

(八)其他条件的适龄儿童报读,建议不要报读连州市燕喜小学,因按往年情况符合学区条件的已招满。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 系统可接受市区符合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不符合年龄的儿童报读小学,就算报名提交成功,报名系统后台也不会接收信息。

2.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于5月23日在连州相关媒体发布。

3.登录微信搜索清易办小程序或者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进入清易办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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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身份证号码只能报名一次,一经报名,不可更改,报名以第一次提交成功为准,之后提交视为无效,请家长慎重选择学校。

5.所有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安排学位,请仔细检查再提交。

(二)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未读过一年级的)网上不接受报名,请于2025年6月7、8日到所属辖区学校现场报名,请家长留意。  

  (三)连州市市区小学网上报名填报说明:
  1.请认真阅读“报名流程”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看清楚各项信息的注释后,再填写相关信息。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6月6日(5月29日8:30-17:30报名平台开放试运行,不作为正式报名依据)。报名期间,每天24小时开放报名系统。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学校安排学位的排序依据。

3.报名人需要认真细致查看“连州市市区各小学具体招生范围划分”文字说明及示意图,明确各学校招生区域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每位适龄儿童只能预报一所学校,成功提交申请后,“申请学校”原则上不能进行修改,请家长认真对照学区范围划分,慎重选择申请报读的学校。

4.报名时,在系统提示下,如实、准确、全面地填报申请者的相关信息。凡已取得小学学籍(已读一年级)的儿童,不得再报名(系统不接受)。因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63-6625145,或者咨询教育局教育股(电话:0763-6629064)。 

(四)家长到申请学校现场提交材料。集中提交材料时间为6月7-8日。

1.所要提交的材料(其中一种或两种):①儿童父母(一方)及儿童的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②儿童父母(一方)及儿童的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区房产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2.审核流程:按顺序提交材料--学校审核--答复是否属范围(无法现场答复的,留下联系电话两天内答复)--收集复印件并签上审核人(教师)的姓名。

3.户口变迁和取得房产有效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6月7日。

4.逾期不报名或不提供有效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学校不保留其学位。

  五、招生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及录取办法

(一)公布连州市燕喜小学本部、连州市燕喜小学分校2025年招生方案时间:2025年5月26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5月30日-6月6日。

(三)学校集中审核报名材料时间:2025年6月7-8日共两天,地点:连州市燕喜小学校园内(只负责审核连州市燕喜小学和连州市燕喜小学分校的报名儿童材料)。6月7日上午审核300名,下午350名,8日上午300名,下午200名。

(四)适龄儿童提交材料再审核,学校整理好房产证、户口本或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移交到职能部门核实。

1.审核时间:2025年6月9日-13日

2.相关材料核实部门:(1)连州市重点企事业骨干子女材料由工信局审核、引进紧缺人才员工子女材料由人社局审核;(2)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3)户口本由公安局负责;(4)退役军人证明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5)住房入住情况由学校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五)公布录取学生名单时间和地点:

1.公布时间:2025年6月14日;地点:连州市燕喜小学(如需摇号,于6月14日进行)。

2.摇号录取剩余学位的办法:完成录取“入学条件及学位安排”中的(一)(二)(三)(四)类适龄儿童后,如还有学位,则依次录取第(五)(六)(七)类适龄儿童;如剩余的学位不足以满足(五)至(七)类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则采取:录取到哪一类适龄儿童学位不足,就从该类适龄儿童开始摇号,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3.摇号结束后仍没有就读学位的儿童,可到连州市燕喜小学了解学位情况,选择还有学位的学校报读。

(六)连州市燕喜小学本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到连州市燕喜小学良江校区就读。

六、连州市燕喜小学本部、连州市燕喜小学良江校区具体招生范围划分

(一)连州市燕喜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

1.连州市燕喜小学本部:

吕仙路与连州大道交汇点向东到烈士公园路段以北;吕仙路与连州大道交汇点向北经吕仙路到北山路路段以东;吕仙路与北山路交汇点向西经北山路到北山路与东门北路交汇点以北;北山路与东门北路交汇点向北经东门北路到东门北路与良江路交汇点以东;烈士公园经单马新村八米路到名汇花园小区(北山中学)路段以西;名汇花园A13栋到河边的平行线以南的市区区域。

2.连州市燕喜小学良江校区:(1)珑湾越府户籍或住房适龄儿童;(2)良江村委会户籍或住房适龄儿童;

(二)属于连州市燕喜小学本部、连州市燕喜小学分校学区内的街道、小区等分别如下:

1.连州市燕喜小学本部:

烈士陵园(北)、燕喜北街、单马新村(户籍属城北村委会、烈士公园到名汇花园小区(北山中学)路段以西有户籍或房产有效证明)、东华路、东苑路、文江北路、星河路、星河巷、吉明巷、江川路、双车路、白水路、白水路永安巷、民安街、民富街、民乐街、民和街、文江南路、文翠路、竹园路、文屋路、文屋墩、谢屋路、谢屋围、文清巷、文井巷、祈福北街、祈福北路、万福北街、万福北路、惠福北街、惠福北路、磊平苑、樟树路、樟树脚、体育北街、番禺路(北山巷、维新巷、半边街、莲子塘、连中北街)、人民路(1、3、5、7号)、狮子堂、吕仙路(单号,双号68号开始)、北山路(单号1-85号)、东门北路(单号89-189号)、良江路(1-77号)。

小区:南阳星河湾、海润怡景、海润清华园、海润尚林苑、都市玫瑰园、居怡小区、名汇花园一期二期、德信郦景、祥源名居、华景雅苑、逸品雅居、温馨家园、海富御景新城、北山郦苑、盛世都会公寓、金汇湾、北山路北湖湾、天盈(良江路、双车路)、粤连电厂宿舍、华府1号、北山尚景、燕喜华庭。

2.连州市燕喜小学良江校区:1.珑湾越府户籍或住房适龄儿童;2.良江村委会户籍或住房适龄儿童(龙岩,青龙,良江,三板桥,苦练坪,白石眉,六个村)。

特此公告   
                                                           

         连州市燕喜小学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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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燕喜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示意图

附每个类别现场提交资料的详细要求:


(一) 学区内有户口和房产、有户口(父母一方及儿童)

(1)儿童父母(一方)及儿童的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资料可不收。

(2)户口复印件需要将户主页、儿童父母(一方)页、儿童户口页,印在同一页。

(二)适龄儿童是孤儿,其监护人在学区有房产

(1)适龄孤儿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出生证;

(2)适龄孤儿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3)适龄孤儿监护人在学区的合法房产的有效证件。

(三)儿童父母房产属学区,户口不属

(1)户主、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出生证;

(3)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合法房产的(交其中一类):

①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在银行的其复印件要有银行的审核章或提供不动产证明);

②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买房首期发票、税票;

(4)适龄儿童及父母属的户籍是外市县的,需提供父母中一人(在连州)至少一年以上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

(四)这类不收任何特殊人才证明材料,提供儿童父母(一方)及儿童的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五)儿童父、母是独生子女,且儿童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有房产

(1)适龄儿童及户主的户口簿,儿童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的独生子女证;

(3)适龄儿童的出生证;

(4)适龄儿童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学区合法房产的(交其中一类):

①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在银行的其复印件要有银行的审核章或提供不动产证明);

②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买房首期发票、税票。

(六)儿童父、母非独生子女,儿童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有房产(同5少(2))。

(七)儿童父母有房产,但没有收楼(同3)。

(八)学区外:儿童父母(一方)及儿童的户口簿、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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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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