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5月20日上午,东方市琼西中学邀请法制辅导员、海南华颂律师事务所彭博超律师到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法制讲座。活动由学校政教室主任卢玉良主持,全校师生代表参加。
一、活动主持
学校政教室主任卢玉良强调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指出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关键期,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他介绍了本次讲座的目的,并对彭博超律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二、法制讲座主要内容
彭博超律师结合法律知识和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
1. 未成年人的概念及刑事责任
- 明确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及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不同情形下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 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部分案件涉及暴力、欺凌、盗窃等。
- 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受不良社会因素影响。
3.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
- 强调家庭、学校、社会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责任。
- 列举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界定及干预措施。
4. 典型案例分析
- 通过真实案例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及法律后果,警示学生远离违法犯罪行为。
三、活动总结
讲座结束后,卢玉良主任作总结发言,要求全体学生以案为鉴,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此次法制讲座有效提升了学生的法律意识,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构建平安校园起到了积极作用。学校将持续加强法制教育,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东方市琼西中学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