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琼西中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讲座活动简报

古儿
创建于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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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5月20日上午,东方市琼西中学邀请法制辅导员、海南华颂律师事务所彭博超律师到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法制讲座。活动由学校政教室主任卢玉良主持,全校师生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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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持

       学校政教室主任卢玉良强调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指出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关键期,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他介绍了本次讲座的目的,并对彭博超律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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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制讲座主要内容

       彭博超律师结合法律知识和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  

1. 未成年人的概念及刑事责任

   - 明确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及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不同情形下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 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部分案件涉及暴力、欺凌、盗窃等。  

   - 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受不良社会因素影响。  

3.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

   - 强调家庭、学校、社会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责任。  

   - 列举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界定及干预措施。  

4. 典型案例分析

   - 通过真实案例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及法律后果,警示学生远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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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总结 

       讲座结束后,卢玉良主任作总结发言,要求全体学生以案为鉴,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此次法制讲座有效提升了学生的法律意识,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构建平安校园起到了积极作用。学校将持续加强法制教育,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东方市琼西中学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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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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