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传
活动主题


学前有法·善育有规


活动时间


2025年5月20日—6月20日


活动主题


深入解读学前教育法主要内容,帮助学前教育工作者、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与内在要求,增强尊法、守法意识,树立科学保育教育观念。充分展示典型地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推广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各地主动运用学前教育法促进事业发展。


孩子的成长是一场温暖的接力,而学前教育正是这场旅程的重要起点。作为奠基终身发展的基石,学前教育不仅承载着万千家庭的殷切期盼,更是关乎社会未来的公益事业。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5年6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为学前教育发展筑牢法治根基,也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银川市兴庆区第九幼儿园希望与家长朋友们一同走进这部法律,深入了解关键条款,以法治护航教育,用共识凝聚力量,携手为孩子们打造更科学、更温暖的成长环境。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学前教育至关重要。2025 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本次活动主题为“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这与我们每一位家长息息相关,也与孩子的未来紧密相连。
学前教育法是保障孩子们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坚强后盾。它明确规定了幼儿园的办园标准,从场地设施到师资配备,都有严格要求,就是为了给孩子们提供安全、舒适且富有教育意义的学习生活空间。在我们幼儿园,每一位教师都具备专业资质,他们不仅拥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更满怀对孩子们的关爱,会按照法律要求,为孩子们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法律还强调了尊重孩子个性差异的重要性。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发展节奏。在幼儿园里,教师们会细心观察每个孩子的特点,因材施教。无论是喜欢绘画的小艺术家,还是热衷于探索自然的小科学家,亦或是充满活力的运动小健将,都能在这里找到展示自己的舞台,得到充分的支持和鼓励。
在培养孩子方面,学前教育法也为我们指引了方向。它倡导培养孩子的综合素质,不仅仅是知识的学习,更注重品德、社交、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发展。我们幼儿园通过丰富多彩的课程和活动,如角色扮演、手工制作、户外游戏等,让孩子们在玩中学、学中玩,全面提升综合素养。
家庭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园共育是学前教育的关键。希望家长们能和我们一起,深入学习学前教育法,了解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在日常生活中,依据法律理念,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和品德。比如,和孩子一起遵守交通规则,培养他们的规则意识;鼓励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锻炼他们的自理能力;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倾听他们的想法,尊重他们的意愿。尊重他们的意愿。让我们共同努力,陪伴孩子们度过一个快乐、充实、有意义的童年。
银川市兴庆区第九幼儿园
2025年5月16日


学前教育法
第十三条


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
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给予学前儿童特殊、优先保护。


家长可以这样做:


1.在家庭中开展安全教育,如教导孩子不随意触摸电器、不跟陌生人走等。为孩子营造安全的生活空间,妥善收纳危险物品,让孩子远离潜在危险。
2.家长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有矛盾时,避免在孩子面前争吵,以免给孩子带来心理创伤。多陪伴孩子,比如一起阅读绘本、做亲子游戏,增进亲子关系,为孩子创造充满爱与温暖的家庭环境。
3.主动与老师沟通孩子在家表现,也积极了解孩子在园情况,做到家园共育。认同幼儿园的教育理念,支持园方开展的各类活动,共同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第十六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抚养与教育儿童的义务,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创造良好家庭环境,促进学前儿童健康成长。


家长可以这样做:


1.保障孩子饮食、作息规律,关注身心健康,每日陪伴交流,倾听孩子想法,让其感受被尊重。 、
2.不强迫孩子超前学习,通过游戏、绘本等趣味的方式激发探索欲,顺应孩子认知发展节奏,避免“小学化”倾向。


第二十条


面向学前儿童的图书、玩具、音像制品、电子产品、网络教育产品和服务等,应当符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
家庭和幼儿园应当教育学前儿童正确合理使用网络和电子产品,控制其使用时间。


家长可以这样做:


1.为孩子挑选符合年龄特点的图书、玩具等,深入了解产品的教育价值、内容适宜性及互动性,确保它们符合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
2.与孩子共同制定电子产品和网络教育产品的使用时间表,避免长时间连续使用,确保孩子有足够的休息和户外活动时间。
3.用亲子游戏、户外探索替代屏幕时间,引导孩子认识网络利弊。家长以身作则在孩子面前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陪伴孩子时专注互动,共同营造无“电子依赖”的成长环境。


第五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主动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交流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状况,指导家庭科学育儿。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支持幼儿园开展保育和教育活动。


家长可以这样做:


1.定期与老师沟通孩子在园的饮食、社交、情绪等细节,同步反馈孩子在家的行为习惯,形成家园教育信息互通,共同见证孩子的进步。
2.认真听取园所关于敏感期引导、规则建立等专业建议,例如借鉴幼儿园的时间管理方法,在家统一作息要求,避免家庭教育与园所脱节。
3.积极响应亲子活动、家长志愿者招募等倡议,如参与主题活动筹备、协助活动实践,以行动向孩子传递“教育需要共同参与”的理念,强化其对集体生活的认同感。


第五十九条


幼儿园与小学应当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教授学前儿童小学阶段的课程。


家长可以这样做:


1.不盲目为孩子报教授拼音、算术等小学课程的培训机构,相信幼儿园的游戏化学习能更好培养专注力、社交力等核心素养。
2. 通过亲子阅读、整理书包等活动,帮助孩子提升语言表达、时间管理和生活自理能力,配合幼儿园开展的参观小学、模拟课堂等衔接活动。
3.在孩子从幼儿园升入小学的过程中,密切关注他们的心理变化,及时给予关爱和支持。如发现孩子出现焦虑、紧张等情绪问题,应及时与学校和心理咨询师沟通,共同帮助孩子调整心态。
4.在家庭中,注重培养孩子的自主学习能力,如独立思考、自我管理、时间规划等。鼓励孩子多参与阅读、绘画、手工等活动,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动手能力。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教育之路是一场温柔与爱的坚持,让我们以爱为底色,以法律为纲领,做到知法于心、育人于行,在携手共育的道路上更加坚定有力,共同为孩子们的成长撑起一片蓝天,成就幼儿美好童年。


编辑:姬晓芸
一审一校:管亚晋
二审二校:苏俊雅
三审三校:施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