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太华中心小学关于禁止学生违规骑电动车、摩托车致家长的一封信

创建于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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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交通安全和每个家庭的幸福紧紧绑在一起,因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事故现场触目惊心,为了孩子的生命健康,真心恳请各位家长,千万别让孩子违规骑行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希望大家务必重视起来,全力配合学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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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风险不能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到16周岁骑电动车是违法行为。

2.车速快,危险大:电动自行车速度比自行车快不少,有些孩子骑起来就爱逞能,在路上穿梭、比赛超车,再加上着急赶时间,这简直就是在拿生命冒险,不光危及自己,还可能伤害到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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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漠视规则事故多:不少学生骑行时忽视交通规则,逆行、带人、不戴头盔、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这些违规行为,随便哪一个都可能引发严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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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我保护意识弱:孩子们自我保护意识本就不强,骑电动车还不采取防护措施,比如不戴头盔,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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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骑车带人矛盾出:有的学生骑电动车还喜欢搭载同学,要是出了安全事故,两家之间容易产生经济纠纷,给家庭带来更多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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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验不足反应慢:学生生活经验少,对交通风险警惕性低,遇到紧急情况反应不过来,更容易出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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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校门口拥堵隐患大:上下学的时候,校门口本就车多人多,学生骑电动车,很容易和其他车辆、行人发生磕碰。

8.恶劣天气风险增:下雨天,电瓶和线路容易出故障,路面湿滑,容易滑倒,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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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这些风险,提倡学生选择步行、骑自行车或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如果孩子年龄小,或者家校距离远,家长可以接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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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平安不仅事关家庭的幸福,更是社会和谐文明的体现。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助力交通安全,为孩子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成长环境和社会氛围!

大田县太华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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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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