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一小关于严格落实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八严禁”的公告

铅山县河口一小
创建于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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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辅材料及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八严禁”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学校及教师不得通过课堂讲解、布置作业、家长群推荐等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生及家长可根据自身学习需求,自愿选择购买正规出版物。

       二、严禁向学生推荐未经审定的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所有推荐给学生使用的教辅材料,必须是经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审定通过的版本;课外读物需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及江西省相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核把关。未经审定或审核的,一律不得向学生推荐。

       三、严禁教师参与编写违规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全体教师不得参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编写工作,不得编写、出版质量低下、内容违规的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确保教育教学资源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四、严禁学校和教师从中介机构、出版发行单位谋取利益

       学校及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中介机构、出版发行单位进行利益输送,不得接受其提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旅游、培训等利益安排,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五、严禁在校园内进行违规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宣传推销活动

       未经学校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校园开展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的宣传、推销活动。学校也不会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此类商业性活动。

       六、严禁擅自替换或增加规定目录外教辅材料

       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进行征订,不得擅自替换目录内品种,不得增加目录外教辅材料,确保教辅材料使用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

       七、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学校将加强对教辅材料、课外读物质量的监管,对印刷质量差、内容错误、存在安全隐患等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流向学生。

       八、严禁在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中不作为、乱作为

       学校各部门及全体教师须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在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中存在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我校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若发现违反“八严禁”规定的行为,请及时向学校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793-7960823

       电子邮箱:1091477245@qq.com

‍河口一小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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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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