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港馨小学

一年级入学公告

港馨小学
创建于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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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区教委小学入学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对今年小学登记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时间

6月14日上午:8:00-12:00

 家长有自购房的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非本市户籍的儿童初验、确认。(有特殊情况当时不能到场的,请后续到学校咨询)。

具体安排:

8:00—10:00:

港馨东区、港馨西区、燕京社区

10:00-12:00:

河南村、东方太阳城。

二、招生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港馨小学

三、招生范围

顺康路以东,石园南大街以南,毓秀路以西,平沿路(东西向)以北(港馨东西区等);燕京社区、河南村、东方太阳城。

四、入学条件和办法

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请按规定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带领入学儿童到学校初验、确认,并经教委审批后发放入学通知。  

(一)本区户籍儿童,家长持以下相关材料到学校初验、确认:

1.信息采集表;

2.全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或购房网签合同和全额购房票据(原件、复印件)

特别强调:使用“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要求祖孙三代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中;农村地区由于农业、非农业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在同一地址。如有两个户口本的,又不能在户口本上体现出彼此关系的,请到相关部门提前开具证明。

4.房屋产权人与学生关系证明(可用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预防接种本。

‍本区拆迁户未回迁儿童:

‍1.信息采集表;

‍2.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未回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拆迁租房使用学位知情同意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市其他区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儿童,家长持以下相关材料到学校初验、确认:

1.信息采集表;

2.全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网签合同和全额购房票据(原件、复印件)

4.房屋产权人与学生关系证明(可用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预防接种本。

  (三)家长有自购房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持以下相关材料到学校初验、确认:

1.信息采集表;

2.在京就读证明(原件、复印件)

3.顺义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材料审核记录(相关原件、复印件)

4.全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网签合同和全额购房票据)(原件、复印件)

6.房屋产权人与学生关系证明(可用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7.预防接种本。

注意:以上证件复印件均由学校留存,提交的证件复印件均需在复印件右上角写清此资料确保真实准确,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的字样,并签名

五、相关工作流程

第一步:校门口取号;

第二步:入校审核材料(教学楼一层门厅审核1-4号桌均可);

第三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5号桌);

第四步:信息录入(6号桌);

第五步:离校。

六、温馨提示

1.当日请一名家长先在校门口取号,由于当日人员较多,请家长根据自己手中的号码,协调自己的时间带着孩子到校确认材料。(领取的号码只作为审核验证的顺序号,与其他无关,如过号再来,门口领导会现场协调入校)。

2.根据要求,审核材料时只允许一名家长带儿童进入工作现场。身体不适或正在生病期间的家长和学生不得来校参与材料审核。

3.到现场审核的家长等候时,请您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4.天气炎热,请各位家长做好防暑降温,避免天气炎热造成身体不适。

七、咨询电话

张老师电话:13241042696 

许老师电话:13716624539 

咨询时间:早8:00-晚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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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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