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区教委小学入学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对今年小学登记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时间

6月14日上午:8:00-12:00
家长有自购房的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非本市户籍的儿童初验、确认。(有特殊情况当时不能到场的,请后续到学校咨询)。
具体安排:
8:00—10:00:
港馨东区、港馨西区、燕京社区
10:00-12:00:
河南村、东方太阳城。
二、招生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港馨小学
三、招生范围

顺康路以东,石园南大街以南,毓秀路以西,平沿路(东西向)以北(港馨东西区等);燕京社区、河南村、东方太阳城。
四、入学条件和办法

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请按规定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带领入学儿童到学校初验、确认,并经教委审批后发放入学通知。
(一)本区户籍儿童,家长持以下相关材料到学校初验、确认:
1.信息采集表;
2.全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或购房网签合同和全额购房票据(原件、复印件);
特别强调:使用“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要求祖孙三代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中;农村地区由于农业、非农业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在同一地址。如有两个户口本的,又不能在户口本上体现出彼此关系的,请到相关部门提前开具证明。
4.房屋产权人与学生关系证明(可用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预防接种本。
本区拆迁户未回迁儿童:
1.信息采集表;
2.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未回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拆迁租房使用学位知情同意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市其他区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儿童,家长持以下相关材料到学校初验、确认:
1.信息采集表;
2.全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网签合同和全额购房票据(原件、复印件);
4.房屋产权人与学生关系证明(可用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预防接种本。


(三)家长有自购房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持以下相关材料到学校初验、确认:
1.信息采集表;
2.在京就读证明(原件、复印件);
3.顺义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材料审核记录(相关原件、复印件);
4.全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网签合同和全额购房票据)(原件、复印件);
6.房屋产权人与学生关系证明(可用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7.预防接种本。


注意:以上证件复印件均由学校留存,提交的证件复印件均需在复印件右上角写清“此资料确保真实准确,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的字样,并签名。
五、相关工作流程

第一步:校门口取号;
第二步:入校审核材料(教学楼一层门厅审核1-4号桌均可);
第三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5号桌);
第四步:信息录入(6号桌);
第五步:离校。
六、温馨提示

1.当日请一名家长先在校门口取号,由于当日人员较多,请家长根据自己手中的号码,协调自己的时间带着孩子到校确认材料。(领取的号码只作为审核验证的顺序号,与其他无关,如过号再来,门口领导会现场协调入校)。
2.根据要求,审核材料时只允许一名家长带儿童进入工作现场。身体不适或正在生病期间的家长和学生不得来校参与材料审核。
3.到现场审核的家长等候时,请您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4.天气炎热,请各位家长做好防暑降温,避免天气炎热造成身体不适。
七、咨询电话

张老师电话:13241042696
许老师电话:13716624539
咨询时间:早8:00-晚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