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关键环节,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保护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为此,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 要学法懂法
学习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筑牢生态保护的思想根基。自觉抵制非法猎捕、杀害、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拒绝参与任何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活动,不随意采摘、挖掘野生植物,从内心深处树立起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做宣传使者
积极向家人、朋友、同事传播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生物多样性知识。借助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分享兴平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成果与感人故事,宣传保护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事迹,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带动更多人加入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行列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来积极践行
1.爱护野生动植物,不干扰其生活:不随意采摘、砍伐野生植物,不破坏它们的生长环境。不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不打扰它们的栖息、繁殖和活动。如果在野外遇到野生动植物,保持安全距离,静静欣赏,不进行投喂或其他干扰行为 。
2.不随意丢弃垃圾,避免对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造成污染;
3.若发现伤病迷途的野生动物,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机构,由专业人员进行妥善处置。
4.不食用、不购买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5.餐饮单位不采购、不烹制,不做食用野味广告,不经营任何野生动物菜品。
6.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制作发布广告,禁止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制作发布广告。
7.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等进行繁育;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活动,严禁超范围、超数量繁育野生动物。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非法侵占、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野生植物生长环境;严禁在渭河沿岸等重点保护区域内进行非法开垦、开矿、采石、挖沙等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野生植物生长环境的活动;严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提供交易场所、网络交易平台或其他服务;严禁网络平台、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
四、请监督举报
发现涉及非法猎捕(采挖)、贩卖、运输野生动植物或破坏其栖息地等违法行为线索,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29-38822335。
朋友们,保护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我们的生态家园,就是保护我们自己。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凝聚保护共识,汇聚行动力量,以实际行动为野生动植物撑起一把保护伞,为兴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奉献我们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