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第二十五中附属小学

‍2025年招生简章

柳州市第二十五中附小官方账号
创建于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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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        大家好!

‍2025年的招生季又到了!请仔细阅读我校2025年的《招生简章》,了解具体招生信息。为了避免人群长时间聚集等待,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的有效,请家长一定要熟悉手机操作,提前安装好“智桂通”APP,并关注学校公众号,以便及时按照通知的时间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请仔细阅读,欢迎咨询,祝您报名顺利!

一、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学区范围

1.屏山大道:单号:311——337(含鑫汇君都)、双号:286—304(含汽车厂宿舍、标准件厂宿舍、宏福苑)

‍2.京港路:含晶远花苑、京港小区及小区北面、西至汽车厂宿舍

‍3.天山路:南1巷、1区4.箭盘路:单号3-15号

‍4.箭盘路:单号3-15号

三、招生计划

根据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文件精神,我校本年度一年级招收新生3个班,每班45人,共135人。

四、报名程序

(一)2025年6月23日-6月29日上午8:00-晚上22:00新生网上报名。

‍(二)2025年7月5、6、7日(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对确有需要的适龄儿童进行现场材料核验,学校将在“智桂通”App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通知。学校现场审核地址:柳州市第二十五中学乐学楼。

五、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

家长通过电脑端访问“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一站式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或在移动端“智桂通”APP,找到“入学报名”选项,进入填报相关信息。

(二)信息核验

相关部门分阶段完成对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居住证)、房产等信息的比对核验。‍

(三)学校审核

2025年7月11日前学校完成新生资料的网上初审和现场核验通知工作。‍

(四)城区审核

鱼峰区教育局审核各校报名核验结果。‍

(五)录取公布

2025年7月31日前学校在“智桂通”App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

六、现场审核材料准备

(一)柳州市区户籍新生现场材料核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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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柳州市区户籍新生现场材料核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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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入学排序

(一)市区户籍入学排序

1.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址与申请入学的学区内不动产(房产)地址一致;该不动产(房产)为独立产权。

2.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址与申请入学的学区内不动产(房产)地址不一致;该不动产(房产)为独立产权。

3.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的不动产(房产)为非独立产权,原则上按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占不动产(房产)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户一致、唯一房产优先。

4.有户无房。

第一种情况: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柳州市城区(新区)无不动产(房产)产权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该合法不动产(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第二种情况: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柳州市城区(新区)无不动产(房产)产权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在拆迁安置房居住或租住在单位公房、政府公租房、廉租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该合法不动产(房产)所有权人为非个人。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居住(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第三种情况: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柳州市城区(新区)无不动产(房产)产权房;实际居住在租赁的合法不动产(房产)。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以上三种情况连续居住不满三年可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非市区户籍入学条件

1.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和在流入地具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学生家长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址所属的学区学校申请就读,如果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原则上对同时满足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20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父母至少一方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3.父母其中一方为市区户籍的学生,另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20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父母为非柳州市区户籍的一方若不符合以上条件,可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如果发现并核实存在伪造、变造房产证、户口簿、居住证等证件造假行为的,将按照柳教基(2015)44号文件进行处理。

2.如新生已在其他学校就读过一年级,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一经电子学籍核实查出,新生将返回原校就读。

3.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家长请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超过规定时间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入学。

4.未尽事宜学校将发布相关通知至学校公众号,敬请家长及时关注,查看相关通知信息。

5.咨询电话:教务处招生办0772-3831844

(咨询时间为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期间15:00—17:30)

以上简章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柳州市第二十五中附属小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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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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