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太理
刘绪义教授的《定江山——西汉政界往事》,以新颖视角引领读者纵览二百一十年的西汉历史。作者紧扣皇帝制度治理国家的核心,聚焦两条主线:制度选择与治国思想嬗变。在制度层面,西汉承袭秦制,确立了顺应历史潮流的郡县制;而在治国思想上,则经历了从汉初黄老无为,到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最终在汉末转向僵化儒学的曲折历程。这一思想转变的关键节点在汉武帝时代,董仲舒的“独尊儒术”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的顶层设计。虽然武帝实际施政多行“儒表法里”、“王霸杂用”,但思想领域的钟摆已明显偏向儒家。儒家势力日益壮大,其话语渐成主流,代表人物不断进入权力中枢。然而,历史的反讽在于,当儒家思想彻底主导西汉政治之时,亦恰是西汉王朝倾覆之日。王莽正是以儒家“复古”名义篡汉。
阅读刘绪义《定江山》等著作,深感其颇具黄仁宇“大历史”观的宏阔气象。《定江山》尤为显著,作者如同黄仁宇般“放宽历史的视界”,揭示历史事件间的深远因果。本书虽以西汉二百一十年治理历程为主体,但视野宏阔,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其笔触上溯至战国末期“亡秦必楚”的深层原因,辨析为何非是“亡秦必齐”,深刻剖析齐鲁治国理念的根本差异及其导致的迥异发展路径。齐鲁的兴衰对比,清晰展现了保守思想与务实创新带来的截然不同的结果。作者进而指出,刘项楚汉之争,不仅是军事战略与实力的较量,更深层次是新旧思想观念的激烈碰撞。对于秦始皇统一天下却二世而亡的根本原因,是否真如贾谊《过秦论》所归结的“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刘绪义并未囿于成见,而是启发读者进行新的思考。
安邦定国,惩治贪腐历来是统治者面临的核心课题,西汉亦然。对此,刘绪义并未进行面面俱到的系统分析,而是截取西汉二百一十年历史中的众多关键场景,从多维度呈现其反腐图景。
综观历史,一个令人遗憾的事实是:从未有哪个朝代真正根治腐败。西汉同样深陷“腐败—反腐败—再腐败—再反腐……”的历史循环。究其根源,洞若观火:不受制约的权力欲,即独裁专制的体制本身,正是腐败滋生的温床。诚如战国曹刿所言“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作为最高“肉食者”的皇帝,首要维护的自然是其统治集团的根本利益。所谓反贪腐,其深层动因常是统治集团内部围绕权力分配即肉食分配权”和利益攫取“所得多寡”的斗争。只有当腐败严重威胁皇权稳固时,统治者才可能“动真格”,但效果往往仅是昙花一现。
检视西汉史,确不乏皇帝铁腕惩腐、忠臣前仆后继、法令迭出、贪官伏诛的记载。这些举措在客观上多少减轻了对百姓的盘剥,使民众偶得一丝喘息。尽管皇帝专制的本质注定了其反腐的最终失败,但我们仍不能否认西汉君臣察举制等具体制度设计、措施推行及局部成效上的努力,其中蕴含的智慧与教训,对今日廉政建设仍有转化借鉴的价值。
《定江山:西汉政界往事》虽非以反腐败为核心主题,但其对西汉政治生态的深刻剖析,精准触及了腐败的成因、治理手段及其根本局限性。
儒家思想的双刃剑:理论与实践的鸿沟
刘绪义指出:“儒的命运与西汉政权发生了特殊的纠葛,并由此影响到西汉的国家治理。”研究西汉政治包括其反腐败,都无法绕开儒家思想的作用。那么,儒家思想能否成为反腐的主要武器?西汉的实践效果如何?教训何在?
一是理论优势与尝试。德治教化:儒家强调“德治”“礼治”,主张通过道德修养约束官员行为。西汉独尊儒术后,察举制以“孝廉”取士,如公孙弘以德行被荐,位至丞相仍节俭如一,理论上鼓励官员廉洁自律。引经决狱:“春秋决狱”盛行,即以儒家经典《春秋》、《诗经》等,阐释法律、裁判案件,董仲舒就援引《春秋》断过案件,试图以伦理道德约束司法,缓和严刑峻法。
二是实践局限与异化。道德约束的软弱性:儒家重自律而轻他律,缺乏刚性制度保障。武帝朝虽号召“独尊儒朮”,但实际上酷吏张汤、杜周等人的贪腐依旧横行。沦为政治工具:西汉后期,儒家士人形成利益集团。以王莽为代表的外戚以“复古改制”之名行垄断权力之实,加剧腐败。如王莽篡位前的“祥瑞”政治,儒学异化为权力合法化的遮羞布。强化人治与威权:“以经注律”、“引经决狱”在操作中极易滑向“以言代法”,圣人之言、天子之言高于法律,强化了“言出法随”的威权主义,为腐败留下巨大空间。
祥瑞政治的腐败温床与恶果
西汉自高祖“斩蛇起义”传说始,便崇尚祥瑞。祥瑞被视为天意嘉奖,成为皇帝论证权力合法性、粉饰太平的重要手段,却也成为腐败的催化剂。
一是诱发腐败。财政靡费:汉武帝为求仙封禅、修建宫观如甘泉宫,耗费巨资,掏空国库。官员投机造假:地方官吏为逢迎上意、谋求升迁,常虚报甚至伪造什么“麒麟现世”祥瑞。
二是严重后果。削弱公信力:统治合法性建立在虚幻的祥瑞基础上,王莽新政的崩溃与此直接相关。
三是加剧社会矛盾:为支撑祥瑞政治及关联的奢靡,如王莽的“五均六筦”政策,使得赋税加重,民不聊生,最终终导致多地起义。
统治不安全感:腐败的催化剂与反腐的扭曲力
刘绪义研究指出,西汉刘姓宗室造反竟达十数次,世所罕见。这种弥漫(皇室、诸侯、丞相)这一统治集团的深刻不安全感,深刻影响了腐败与反腐败的形态。
一是催生腐败。自保性腐败:武帝晚年多疑,巫蛊之祸中丞相公孙贺灭族,官员为求自保,多行贿结党。霍光等权臣当道,官员为依附权贵而形成系统性腐败。
二是扭曲反腐。沦为政治清洗:统治集团内斗激烈,反腐常被用作打击异己的工具,汉武帝时期用酷吏江充,引发巫蛊之祸,实际上是一场残酷的政治斗争。
三是恶性循环。不安全感驱使官员更倾向于结党营私、贪腐敛财以自固。
反腐行动因常被视为权力斗争,严重丧失公信力,民众难以相信其整肃吏治的初衷。
酷吏反腐:饮鸩止渴的利刃
利用酷吏反腐是西汉尤其是汉武帝朝的鲜明特色。
一是短期震慑。任用张汤、赵禹等酷吏,严惩贪腐,处置淮南王刘安谋反案,短期内确实达到了震慑的效果。
二是长期弊端。滥用职权:张汤等酷吏常借反腐之名罗织罪名陷害大臣,行排除异己之实。
三是制造恐怖。严刑峻法导致官员人人自危,反而刺激行贿以求免祸,加剧腐败。
四是历史教训。酷吏反腐不可持续。相对成功的例子如汉宣帝时期“霸王道杂之”,加强监察、考核,注重制度性反腐与酷吏手段的平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言论空间:反腐的晴雨表
西汉对言论自由的态度,深刻影响着反腐败的效能。
汉初开明:贾谊上《过秦论》痛陈秦“钳制言论”之弊,反思秦亡教训。汉初行黄老无为之治,言论相对宽松。晁错的《论贵粟疏》直言揭露土地兼并的诸多问题,促进了政策调整。汉文帝下诏废除“诽谤妖言”罪,鼓励官民进谏。
武帝收紧:武帝时期,张汤、赵禹制定“见知法”等严苛律令,官吏知人犯罪不举告则连坐,颜异仅因“微反唇”未表态便被诬以“腹诽”处死,更是登峰造极。其结果是压制揭发,官员噤若寒蝉,不敢揭露腐败。一是鼓励谄媚诬告:为投机者提供了诬陷政敌、讨好皇帝的手段。二是官僚“躺平”:官员但求自保,行政效率低下,反腐无从谈起。张汤制造“腹诽”案后,“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矣”,即是明证。
“打虎”与“树廉”:手段与局限
严惩权贵即类“打虎”。汉武帝以谋反罪铲除淮南王刘安,宣帝清算霍光家族。这些做法短期内确能震慑不法权贵,强化中央权威。然而,缺乏制度保障的“打虎”极易沦为权力斗争的工具,霍光家族覆灭更多源于政治清算,反腐败只是一个借口而已。
树立循吏典范:西汉很注重发挥清廉有为的“循吏”的榜样作用,如宣帝时颍川太守黄霸,他重视以教化治民、使得狱无重囚、渤海太守龚遂劝课农桑、平息盗患。这些循吏的清廉作风确能改善地方治理,促进官民和谐。但循吏数量有限,且其影响力又受制于整体政治环境,汉元帝后,外戚宦官专权,循吏基本被边缘化,其正面作用微乎其微。
核心启示:历史的镜鉴
《定江山:西汉政界往事》深刻揭示了,西汉的反腐实践既有如察举制重德、循吏示范等局部经验,更有惨痛教训祥瑞政治、酷吏滥用、言论钳制等惨痛教训。其核心启示在于:
其一,道德教化需与法治刚性相结合:单纯依赖儒家道德自律(德治礼治)易流于形式,反腐必须依靠严密的法律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其二,制度约束优于个人权威与神秘主义:反腐不能寄托于酷吏的个人铁腕或祥瑞天意的虚幻承诺,必须建立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性约束,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其三,言论自由与权力制衡是关键保障:没有开放的言论空间以供揭露腐败,没有有效的权力制衡以防止专断,真正的反腐便无从谈起,且易异化为政治清洗的工具。
总之,西汉王朝兴衰治乱中关于腐败与反腐败的深刻历史经验,对推进当代廉政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镜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