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人大常委会

开展《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联动监督、防汛工作视察调研

办公室
创建于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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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联动监督工作方案,6月18日上午,大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委员对《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联动监督检查,同时对防汛工作进行视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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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汛期涉及群众转移的万堤镇前屯等村,县级、乡镇防汛物资储备库,卫河险工段等点位进行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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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听取了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万堤镇关于《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防汛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代表和委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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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涛强调,思想认识要再深化。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要明确职责,特别是牵头部门,应对照《条例》逐条研究,查漏补缺,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工作。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让群众知晓,增强忧患意识、克服侥幸心理。要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防汛准备各项工作,备好“提前量”、打好主动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作预案要再细化。要充分征求乡镇、村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防汛避险人员转移预案,做到汛期前预案细、汛期中指挥稳、汛期后善后快。不同职能部门在防汛避险人员转移中承担的职责不同,要根据各自所承担的职责及防护的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细化到户。

工作责任要再压实。汛情来时,要确保转移道路通畅,转移安置点及时启用。应急、水务、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气象变化,及时报送预测预报信息。要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做好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同时对超期、变质、不能使用的物资及时处理、适时补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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