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5〕66号)、《西安浐灞国际港(浐灞片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浐灞第二分校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西安市第八十三中浐灞第二分校辖区内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西安市第八十三中浐灞第二分校辖区的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的准入类学生。
二、学区范围
三、工作流程
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使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推进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具体如下:
具体工作流程
01入学信息填报
6月13日-6月24日: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针对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开展政策精准宣传和“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端操作培训,初中学校要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西安市中考报名资格审查和招录工作的相关规定。
6月25日9:00-6月30日17:00:
学生家长登录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进行入学信息模拟填报,提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推荐)或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
7月11日9:00-7月24日17:00:
学生家长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省级),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入学地”(陕西省—西安市—浐灞国际港(浐灞片区))→“学段”,按照指引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选择公办学校的,点击公办学校(资审点)“登记”后确认,完成公办学校登记报名。选择民办学校的,先点击公办学校(资审点)“登记”确认后,再点击“是否参与民办学校报名”按钮,在“可报名学校列表”选报一所志愿学校,点击“完成”后“确认”,完成民办学校报名;双(多)胞胎可选择“捆绑”报名同一所民办学校。完成公办学校登记或民办学校报名确认后,入学信息和选择志愿学校不能更改。家长可在招生平台查询审核、录取进度。
02入学信息审核
7月11日9:00-7月26日12:00:
学校(资审点)安排专人进行线上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告知家长;审核不通过,告知家长完善材料后提交平台审核,也可通过线下报名服务站工作人员指导完成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入学信息和选择志愿学校不能更改。
03录取流程
7月27日起:学校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及如下入学规则分类依次在平台招生。除第一类外,第二、三类为区级统筹派位类。
第一类:
学区范围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选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类: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人员子女。
第三类:
①浐灞片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子女、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等符合我区统筹派位政策的人员子女。
②实际居住在浐灞片区,申请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华侨、外籍人员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和台湾籍适龄儿童。
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7月24日。集体户籍、挂户、空户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由西安浐灞国际港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线下服务咨询点
西安市八十三中学浐灞第二分校
咨询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咨询电话
13289225132 13609156527
四、所需报名材料
参照《西安浐灞国际港(浐灞片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各类人员信息审核所需资料》(见附件2)
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浐灞第二分校
2025年6月
附件2
西安浐灞国际港(浐灞片区)
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各类人员信息审核所需资料
一、房户一致
(一)全家户口簿(房主和户主不是同一人,且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提供出生证或结婚证等其他佐证材料,必备材料)。
(二)小区业主需提供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在房管所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必备材料)。
二、房户不一致(户主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空户)
(一)全家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或监护人户口簿、出生证或结婚证等其他佐证材料,必备材料)。
(二)小区业主需提供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在房管所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必备材料)。
(三)租房户提供在浐灞片区租房合同(非入学必备材料,但作为统筹入学重要依据)。
三、其他(集体户)
(一)户籍材料
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卡(必备材料)。
(二)居住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西安市内有房产,户籍未落在其房产上的,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尽快将子女户籍转到实际房产上,按照学区划分到对应学区学校办理入学。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浐灞片区购房未交房,在浐灞片区居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购房合同(非入学必备材料,但作为统筹入学重要依据)。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在西安市购房,在浐灞片区租房,提供父母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必备材料)。
四、跨省随迁(户籍在陕西省外)
(一)居住材料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浐灞片区的居住证(有效期内,必备材料),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租房户提供在浐灞片区租房合同(非入学必备材料,但作为统筹入学重要依据)。
3.购房户还需提供在浐灞片区购房的不动产权证或在房管所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非入学必备材料,但作为统筹入学重要依据)。
(二)户籍材料
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必备材料)。
(三)就业材料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西安市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工作单位证明或与西安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西安市办理的营业执照等有效就业材料。(非入学必备材料,但作为统筹入学重要依据)。
(四)社保材料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缴纳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非入学必备材料,但作为统筹入学重要依据)。
(五)其他材料
小升初提供小学毕业证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证明等小学毕业相关材料(非入学必备材料,但作为统筹入学重要依据)。
五、跨市随迁(户籍在西安市外、陕西省内)
(一)居住材料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浐灞片区的居住证(有效期内,必备材料),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租房户提供在浐灞片区租房合同(非入学必备材料,但作为统筹入学重要依据)。
3.购房户还需提供在浐灞片区购房的不动产权证或在房管所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非入学必备材料,但作为统筹入学重要依据)。
(二)户籍材料
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必备材料)。
(三)就业材料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西安市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工作单位证明或与西安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西安市办理的营业执照等有效就业材料(非入学必备材料,但作为统筹入学重要依据)。
(四)社保材料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缴纳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非入学必备材料,但作为统筹入学重要依据)。
(五)其他材料
小升初提供小学毕业证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证明等小学毕业相关材料(非入学必备材料,但作为统筹入学重要依据)。
六、市内跨县区随迁(户籍在西安市周至县、蓝田县)
(一)居住材料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浐灞片区的居住证(有效期内,必备材料),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租房户提供在浐灞片区租房合同(非入学必备材料,但作为统筹入学重要依据)。
3.购房户还需提供在浐灞片区购房的不动产权证或在房管所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非入学必备材料,但作为统筹入学重要依据)。
(二)户籍材料
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必备材料)。
(三)就业材料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西安市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工作单位证明或与西安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西安市办理的营业执照等有效就业材料(非入学必备材料,但作为统筹入学重要依据)。
(四)社保材料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缴纳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非入学必备材料,但作为统筹入学重要依据)。
(五)其他材料
小升初提供小学毕业证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证明等小学毕业相关材料(非入学必备材料,但作为统筹入学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