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各位同学:
为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现就学生严禁携带任何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事宜,特重申并强调如下重要要求:
一、 严禁携带的危险物品范围
以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均属于严禁携带进入校园的危险物品:
1. 各类管制刀具及锋利器具: 如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水果刀、菜刀、美工刀(除非在老师明确要求并全程监督下用于课堂)、剪刀(非学习用途的锋利剪刀)、尖锐的金属或玻璃制品等。
2. 易燃易爆物品: 如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酒精、汽油、摩丝、发胶等喷雾罐(高压气体)、以及其他任何易燃易爆化学品。
3. 有毒有害物品:如剧毒农药、杀虫剂、老鼠药、不明化学试剂、过期或来源不明的药品等。
4. 具有攻击性或潜在伤害性的物品:如仿真枪(包括玩具枪)、弹弓、钢珠、甩棍、双节棍、指虎、电击器、激光笔(强功率)、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
5. 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扰乱校园秩序的物品:如赌具、不良书刊或音像制品、不适合学生年龄的成人玩具等。
6. 法律法规及校规明令禁止携带的物品。
二、 携带危险物品的危害
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极易引发意外伤害事故,如割伤、烫伤、爆炸、中毒、火灾等,严重威胁学生自身、其他同学以及老师的人身安全。同时,也会造成恐慌,破坏校园的和谐氛围,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三、 具体要求与措施:
1. 学生务必做到:
充分认识到携带危险物品的极端危害性,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国家法律法规。
每日上学前,请主动检查自己的书包、口袋及携带物品,确保不携带任何上述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如发现同学携带可疑危险物品,应立即远离并第一时间报告老师或学校安保人员,切勿自行处理或围观。
在老师指导下使用特定工具(如美术课用剪刀、劳技课用工具等)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完毕立即妥善归还。
2. 家长务必做到:
高度重视孩子的安全教育,反复向孩子强调携带危险物品进校园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每日关注并检查孩子上学携带的物品,特别是书包、口袋等,杜绝危险物品被孩子无意或有意带入校园。
妥善保管家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物品(如刀具、打火机、药品、化学品等),避免孩子接触。
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与学校保持沟通,共同守护孩子的安全。
学生的安全是学校和家庭共同的责任。我们恳请各位家长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此项规定,与我们携手并肩,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日常监管,共同为孩子们筑起一道坚实的安全屏障,让每一位孩子都能在安全、阳光的校园环境中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请全体师生及家长务必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特此通知!
海口市琼山第二小学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