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陵初级中学2025年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教育公平,根据《咸阳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工作方案》(咸政教基字 〔2025〕59号)《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秦都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工作方案>的通知》(咸秦教发〔2025〕7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发布本招生公告。


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实行“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等为补充”的原则;坚持公平招生,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学校七年级计划开设四个班,共招生200人。


招生对象
具有平陵学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特殊群体学生。


招生范围
平陵学区范围内所有村组(包括:大王村、互助村、小寨村、夏家寨村、张安村、 雷家村、苏家村、上帝王村、下帝王村、李都村、上召新村、崔家村、陈村、赵白村、崔张村、白良村、白良寨村)、小区。


入学方式
从2025年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必须通过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系统,实行报名、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 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及随迁子女、外来务工及特殊情况子女:按学区免试登记入学,实行网上登记报名。


招生工作程序
(一)线下资审
2025年7月8日至11日,家长携带资料到学校进行线下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初审合格提示条,指导家长线上填报。未通过的根据提示整理好资料后再进行审核。再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7月8日、9 日 户籍类(户籍所属平陵地区)
7月10日、11日 随迁子女、外来务工及特殊群体子女


(二)招生资格条件及资审资料
户籍类:
资格审查时至少提供以下资料:
①全家户口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等)等相关证明,确系无房户的提供无房证明;
③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信息。
随迁子女、外来务工子女类:
资格审查时至少提供以下资料:
①全家户口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住房(或租房)证明材料和居住证;
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秦都辖区用工单位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
④劳动人社部门出示的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⑤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信息。


(三)线上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核
7月17日至7月27日,家长通过登录“秦务员”APP 或“陕西政务服务网”,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专题页面,按办理程序上传户口本、住房证明、 居住证等资料。相关部门和学校分别按照管理职责进行审核,家长可随时查询资格审查进度和录取结果。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30日,学校向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报到注册
8月30日至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招生负责人
陶老师 电话:13892912930
招生咨询电话
张老师 电话:13772604940
监督电话
学校监督电话
王老师 13152300132
请各位家长注意信息审核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各项事宜。
秦都区平陵初级中学
2025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