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第二小学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喀什市第二小学
创建于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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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第二小学2025年秋季学期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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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喀什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结合实际,现将喀什市第二小学2025年招生简章公告如下: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方式

网上报名招生。

(三)招生类型

1.房户一致

2. 有房无户

3.有户无房

4.无房租住

5.非住宅性质

(四)招生规则

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目标,根据学位情况,按照以下顺序依次招收本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生源:1.房户一致;2.有房无户;3.有户无房;4.无房租住的适龄儿童。学位不足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非住宅性质的,其户口中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五)提交材料 

1.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提示:一是房户一致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和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二是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三是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四是无房租住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有警务站开具的,需提供户口簿(若法定监护人与儿童户籍分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有居住证明的(社区开具),需提供户口簿,若法定监护人与儿童户籍分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非住宅性质的公寓楼、商铺、写字楼无居住功能的(以房产证登记用途为准)等处的户口均不作为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及学位分配的依据,其户口中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六)招生时间

1.7月6日至7月11日(每日10:00-20:00),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法定监护人)登录“喀什市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网上报名,提交所需的材料。

2.7月12日至7月16日,学校初审报名材料。

3.7月17日至7月19日,教育局复审。

4.7月20日18:00,家长通过“喀什市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房户一致、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房租住”录取名单。

5.7月21日至7月23日(每日10:00-20:00),学校通知被录取新生,家长按照招生入学类型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居住证(警务站开具)、居住证明(社区开具)、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核实)、复印件(存档)及打印喀什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表,现场确认取得正式学位,发放录取通知书。

6.8月25日:学生正式上课。

报名网址及二维码

http://kssjyzsxt.lvya.org:4444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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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区划分

多来特巴格路社区(火电厂家属院)、美景社区、海悦社区 滨湖社区(坤海·君悦府小区)、芙蓉社区(新城南路以东区域)、荣盛社区、河畔社区、东升社区 。   

三、转学事宜

(一)转学规定

外县市、外地州转入本市其他年级就读的插班生;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

(二)转学时间

转学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至8月24日(工作日期间),由学校在校门口设立转学咨询点,安排专人解答群众疑问,并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申请转学材料和学位分配规则

有喀什市户籍的,购房户需提供户口簿(若法定监护人与儿童户籍分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申请转入学校招生片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无喀什市房产的提供户口簿(若法定监护人与儿童户籍分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居住证明,有居住证的,需提供户口簿(若法定监护人与儿童户籍分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居住证;无居住证的,需提供户口簿(若法定监护人与儿童户籍分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社区居住证明。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照1.房户一致;2.有房无户;3.有户无房;4.无房租住的顺序依次招收本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不足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非住宅性质的,其户口中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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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15739987975
联系人:严老师 18809981228
联系人:吴老师 18699183852

喀什市第二小学

202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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