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散学典礼】盛夏散学礼 平安暑假行  第四实验小学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散学典礼

卢龙四小魏鸿羽
创建于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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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时节,万物并秀。在蝉鸣声声、书香萦绕的七月,7月4日下午卢龙县第四实验小学,以一场庄重而温馨的散学典礼,为本学期充实而精彩的旅程画上圆满句号,共同展望充满希望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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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耀时刻 榜样力量

散学典礼上,好的榜样是旗帜,也是力量!辛勤耕耘洒汗水,盼等硕果满枝头。散学典礼上,学校为各班本学期优秀学生颁发奖状。在热烈的掌声中,获奖的同学们脸上洋溢着自豪的笑容,他们的努力得到了认可,也为全体同学树立了榜样,激励着大家在新的学期里努力奋进,追求卓越。这份荣誉既是一份肯定,更是一种鞭策,激励着大家追求卓越、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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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分享 积蓄力量

学校特邀家庭教育导师五(4)班的李福高妈妈,为同学们带来《点亮心中的太阳—学习与兴趣的双翼翅膀》家庭教育心得。她从福高生活学习的点滴,激励同学学习和兴趣可以并行,要心中不忘学习的意义,在学习中找到快乐和适合自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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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溺水 平安暑假

暑假临近,夏季溺水事故高发,学校将安全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校领导们在散学典礼上再次强调防溺水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同学们牢记防溺水“六不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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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私自下水游泳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没有大人陪同,一旦发生抽筋、体力不支等意外情况,很难获得及时救助。同学们千万不要因为一时贪玩,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即便和小伙伴一起,也不能随意下水。大家年龄相仿,都缺乏专业的救援能力,一旦有人遇险,不仅难以施救,还可能连累同伴。若想去游泳,一定要和家长沟通,前往正规有安全保障的游泳馆。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家长和老师具有更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在他们的带领下游泳,能最大程度保障安全。暑期游泳,务必告知家长,由家长全程陪同,切勿自行前往水域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野外的河流、池塘、水库等水域,水下环境复杂,可能存在漩涡、暗礁、水草缠绕等危险,且没有安全防护设施和专业救援人员。一旦发生意外,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切不可贸然下水。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的水域,水情不明,水深、水流速度、水底情况都不清楚,容易发生意外。即使水性好,也不能掉以轻心,只在自己熟悉且安全的正规游泳场所活动。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遇到有人溺水,千万不要盲目下水救人,否则不仅救不了人,自己也会陷入危险。正确做法是立即大声呼救,拨打 110、120 求助,或者寻找竹竿、救生圈等漂浮物抛给溺水者,等待专业救援人员到来。

各班开展暑期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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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同行 守护成长

暑假来临,安全是重中之重。为增强同学们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校为同学们带来暑假前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反暴力、反侵财、防性侵、放网络沉迷等方面为同学们送上暑期安全知识锦囊,期望同学们高高兴兴放假,健健康康返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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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目前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奸等涉罪未成年人,大多是没有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当父母发现问题时已为时已晚。

根据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防范毒品侵害

目前新型毒品正以其新颖的包装迷惑着孩子的眼睛及判断力,作为小学生要学会判断毒品,不轻信他人、不接受陌生人给予的食物、不盲目跟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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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范网络犯罪

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学生在假期要合理利用网络,不要沉迷于网络游戏;做到绿色文明上网,不浏览和传播反动或有害的信息,不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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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范性侵犯罪

近年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学生要了解性侵害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遇到侵害要及时向家长寻求帮助。自尊、自爱、自护很重要,自觉净化交际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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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防范诈骗

诈骗形式层出不穷,学生要加强保密意识,不要随意透露自己的信息,不要贪心,不要点击来源不明的“中奖”链接等。陌生电话要警惕,可疑短信需注意。

6.防范欺凌罪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

未来成长 殷切期望

在2025年暑假散学典礼上,石军杰校长发表了一场温暖而深刻的讲话,暑假,是另一场成长的开始。校长回顾了过去一学期的经历,见证了同学们的成长点滴,强调成长存在于日常细节里,并对师生们的努力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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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校长向同学们提出了几点假期建议:合理安排作息,避免沉迷手机,留时间自我反思与学习;在暑假中帮助父母做家务,增进亲情;为自己设定小目标,如背单词、阅读书籍等,让假期充实而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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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 平安假期

各班聚焦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短板不足,结合未成年人心理年龄特点和暑期生活学习需要,重点围绕反暴力、反侵时入防性侵防网络沉迷、远离毒品,宣讲《刑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讲解典型案例,揭示危害后果,警示法律责任,教育引导学生尊法、敬法、守法,远离违法犯罪。

各班观看预防校园欺凌警示教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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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进行防性侵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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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观看反侵财教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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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散学典礼,是一场知识与欢乐的盛宴,更是一次成长与收获的见证。我们相信,在老师以及家长的关心和指导下,同学们一定能够度过一个安全、充实、愉快的暑假。让我们共同期待,第四实验小学的孩子们在未来的日子里,在知识的海洋中乘风破浪,书写更加绚丽多彩的人生篇章!

卢龙县第四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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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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