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资助
与爱同行
明启幼儿园2025年
春季资助政策宣传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了贯彻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做到资助政策全覆盖,保证符合条件的幼儿能够享受助学待遇,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孩子的浓厚氛围,特向家长朋友们普及学前教育资助的政策内容。
现将相关资助政策介绍如下:
一、资助对象
必须是在园在籍(即在本园就读且学籍在本园)学生。
二、困难类型
1.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含农村低保、城镇低保)、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学生;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城镇特困救助供养),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困难退捕渔民家庭学生;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学生(含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支出型低收入家庭);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如果您的家庭不属于1~7类,但家庭比较困难,那么您可以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佐证材料,由学校审核通过后按第8类贫困家庭学生申请资助。
三、贫困生的申请和认定
(一)组织申请
1.填写申请表
在园幼儿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认定)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困难幼儿认定
根据《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幼儿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认定(本地户籍特殊困难家庭幼儿由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乡村振兴、民政、退役军人、残联等职能部门比对确认;异地户籍特殊困难家庭幼儿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幼儿园根据幼儿家庭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二)组织评审
(1)幼儿园评审
1.成立幼儿园评审认定小组,由园长、班主任、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
2.召开幼儿园评审认定小组会议,对申报的幼儿资料进行评审认定,确定拟受助名单,并形成会议纪要。
3.拟受助名单在幼儿园公示7个工作日并拍照留存,公示内容包括幼儿姓名、年级、班级、发放金额,不得公示银行卡号、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等个人敏感信息。
4.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将《学前教育资助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2)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对照《学前教育资助名单汇总表》审核幼儿园报送的拟受助名单,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幼儿园。
四、系统数据上报
幼儿园按要求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受助人员信息并审核上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系统中审核幼儿园上报信息。
五、资金发放
通过社会保障卡足额发放助学金,发放凭证通过全国资助系统上传并留存备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社会保障卡的,须经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通过其他形式发放。
六、结果告知
采取发放告知书、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告知学生资助金发放情况,基础教育资助金发放确认回执单由家长签字确认。
七、档案管理
幼儿园将《学前教育资助名单汇总表》《江西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认定)表》、困难佐证材料、资金发放凭证、《基础教育资助金发放确认回执单》等资助相关材料按年度造册存档。
温馨提示
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幼儿和家长可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幼儿园,了解具体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