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气温居高不下,37摄氏度以上高温日频现。为做好高温天气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庙口镇高温安全提示如下:
一、注意电器设备安全。夏季高温,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占比较高,空调、冰箱、电风扇等大功率电器的使用频率增加,电气设备线路存在超负荷运转现象,容易因电源绝缘层损坏短路打火,或者电器电机进水受潮短路等原因发生火灾。要选购合格电器产品,注意电器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通风、散热,防止因元器件受潮腐蚀或温度过高引发火灾。空调、电风扇等电器设备不宜长时间使用,离人时应及时关闭电源。
二、注意燃气用具安全。进入夏季,燃气安全事故多发。要选用合格的燃气灶具、气瓶及配件,有条件的建议安装燃气自动报警、自动切断和熄火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备,不得将使用燃气的房间住人或堆放杂物。使用燃气时应打开门窗通风,并现场留人看护。使用燃气后应及时关闭管道和气瓶、灶具阀门开关,定期检查燃气胶管是否老化、松动。发现燃气泄漏时,要迅速切断气源,及时开窗通风,不要触动电源开关、使用明火或者在燃气泄漏现场拨打电话。
三、注意蚊香使用安全。夏日夜间,使用蚊香驱赶蚊虫现象普遍,蚊香阴燃时火点最高温度可达700至800摄氏度,稍有不慎极易引燃周边蚊帐、衣物、纸张等易燃可燃物品。在驱蚊时应注意将点燃的蚊香放在金属支架上,并远离易燃可燃物品放置。使用电蚊香时要注意用电安全,用完及时断开电源,防止因长期通电“干烧”引发火灾。
四、注意车辆使用安全。炎炎夏日,机动车辆长时间超负荷使用,发动机油污严重,加之极端高温天气以及发动机舱通风不畅等原因,容易导致机动车辆自燃事故发生。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检修,按照规范要求配备车载灭火器具,不在车内存放和使用降温喷雾,不在仪表盘、手套箱等车内部位放置打火机、香水、空气清新剂等受热膨胀后容易爆炸引发火灾的物品。
五、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管理。夏季气候干燥、昼长夜短,一些建筑施工工地抢工期、赶进度。施工作业过程中,现场易燃可燃物堆积较多,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禁违规使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对动火动焊等作业行为进行审批把关,确保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六、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充分认识高温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加强分析研判,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工作,及时排除各类隐患;要合理安排高温作业时间,改善劳动作业条件,谨防中暑,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要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销号整改;要加强宣传引导,在班前会上强调安全生产,规范作业,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要加强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七、做好应急处置。成立应急救援小组,配备卫生院专业的急救人员和必要的急救设备、药品,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中暑等紧急情况,确保能够及时进行救援和送医治疗。协调环卫公司合理调整环卫工人作业时间,增加机械化清扫作业频次,减少高温时段人工清扫作业,为环卫工人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物资。对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