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4日,我站工作人员按临高县林业局、临高林场指示与临高县多个单位联合开展核查处置海南白蝶贝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养殖网箱工作,发现违规养殖网箱19口,其中确定了14口属海南海丰渔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当月启动了处置工作并顺利完成。
一、违规事实确认
(一)发现经过
2024年4月2日14时14分,我局通过"海南白蝶贝省级自然保护区监控监测信息化管理系统"发现在保护区的一般控制区内有深水网箱在进行违规养殖作业。
(二)现场核查
经2024年4月3日和4月15日现场踏勘及联合执法,确认涉事单位为海南海丰渔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保护区一般控制区违规设置深水网箱。
二、处置工作情况
(一)行政执法程序
1、移交《告知书》
我局于2024年4月17日下达第一次《告知书》,2025年2月28日下达第二次《告知书》,2025年3月11日下达第三次《告知书》,都要求限期迁移出白蝶贝保护区。
(1)2024年4月16日告知书
(2)2025年2月27日告知书
(3)2025年3月10日告知书
2、线索移送
(1)我局于2024年7月12日第一次将案件线索正式移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请予以查处。
附件如下:
1:告知书
2.保护区内养殖网箱坐标点
3.海洋网箱图片
4.海洋中网箱位置
(2)2024年7月12日移送及复函如下,当时已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但该公司仍未履行限期迁出养殖网箱的承诺。
(3)我局于2025年3月11日第二次将案件线索正式移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附件如下:
1:告知书
2.养殖网箱图片
(二)强制执行阶段
2025年3月21-22日,县综合执法局委托组织专业打捞队伍完成全部14口网箱迁移。
海丰公司网箱迁移记录(部分)
3月21日上午10点35左右开始移网箱,3月21日15点半左右部分网箱被移走,3月22日12点30左右开始移网箱,3月22日17点半左右剩余网箱全部被移走。
三、检查网箱迁移结果
3月24日,我站工作 人员例行开展海上巡护,同时去往养殖网箱现场最终确认迁移情况,抵达现场后发现3月4日发现在保护区边界内违法违规的养殖网箱已全部迁移,共计19口,在现场同时见到进行收尾工作的潜水作业船只,经询问确定迁移工作已到收尾阶段。
保护区内坐标范围无养殖网箱
迁移工作人员收尾工作
同时经对比,监控画面显示违规养殖网箱的坐标已消失
四、后续监管措施
(一)建立联防机制:与县资规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建立季度联合巡查制度。
(二)强化技防手段:升级保护区智能监控系统,新增北斗识别预警模块。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日常巡护过程中,发现在保护区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打击,及时处置。
五、总结
临高县林业局、临高林场自3月4号以来,与多个部门联合行动,共同开展白蝶贝保护区内违规养殖网箱清理工作,对保护区环境问题进行了集中有力的治理,迁移工作开展了约20日已完全结束,19口养殖网箱已迁出保护区。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加强海上巡护与宣传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按时整改,维护好白蝶贝保护区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