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对世界的贡献

张明1989
创建于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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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那边的战火愈演愈烈,这段时间,我则抱着保罗.约翰逊的《犹太人四千年》研读。上册才看了一半,还没法对本书做出全面评价。仅以已经阅读的部分来看,本书的前两章,作者主要是在对《旧约》进行注释,或者说主要引用的是所谓《圣经》考古资料,并无特别新奇的史料或观点,我认为这对于一部史书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认为本书可以作为研究犹太文化的参考书,如果一定要上升为史书,恐怕有一点勉强。当然,全书共有上下两册,我才读了四分之一,这个结论也许下早了。


虽然我不认同《犹太人四千年》历史价值,但我认为,如果要研究犹太社会、犹太文化,甚至犹太人的制度和宗教,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犹太人是这颗蓝色星球上最伟大的民族,他们在宗教、文学、历史、法律、制度等方面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宗教方面的贡献不用细说,众所周知,世界三大宗教——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同出一源。当然,三大宗教为了争夺正统地位,互相之间打得不可开交,特别是阿拉伯人与以色列人更是打得你死我活,土地只是表面原因,根源还是在宗教上。从这个意义上讲,犹太人也造成了中东数千年的动乱(从摩西时代算起)。但是,本文不准备讨论这些问题。我只想简单阐述一下,犹太人创立的一神教,是如何构建后世的道德伦理体系的。


个人的尊严、生命的不可剥夺、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对我们今天的人来说,乃是天赋人权。然而,我们有没有想过,何为“天赋”呢?提摩太.凯勒牧师在其代表作《慷慨的正义》中写道:“人权思想的起源,正是从十二世纪和十三世纪的基督教法律思想中产生的,尤其是根植于一个基督教教义,即人类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所以本身就有尊严。”站在一个基督教牧师的立场,这个说法当然没有错。但我们知道,基督教其实脱胎于犹太教,人权思想的源头,最后还是应该追溯到犹太教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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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上帝照着自己形象所造,因而生命是神圣的概念,是犹太伦理体系的基本准则。它从最初开始就影响着犹太人刑事法典的各项条规律例,圣哲及其后来人又对其中的含义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解读。既然我们每个人都有着上帝的形象,他人就不能损伤我们的身体,否则就是对上帝的不敬。每个人也不能随便毁伤自己的身体,而且有义务保持身体健康强壮,否则也是对上帝的不敬。这个主张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如出一辙。只不过犹太人认为“人的身体,上帝所造”,而中国传统文化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由上帝照着自己形象造人这一概念,自然引出犹太人的另外一个基本准则。既然人属于上帝,那么自杀就是渎圣行为,无谓地拿自己的生命冒险亦有罪。可以这样说,犹太人比其他任何一个民族,都更重视人的生命。这里的人,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因此,所谓的“电车难题”,在犹太人那里,根本就不是什么难题。根据犹太法典,一个人不要试图去改变什么,一切交给上帝就行了。没有人有权为拯救自己(或者电车另一条轨道上的5个人)而牺牲他人的性命,反过来,也无须为拯救他人而牺牲自己的性命。在犹太人看来,人的生命高于任何的清规戒律。在哈德良时期的迫害运动中,吕大(Lydda)的圣哲作出裁定,犹太教徒为拯救自己的生命,除三条戒律外,其他皆可违反。这三条戒律是:不可拜偶像,不可奸淫和乱伦,不可杀人。当涉及人的性命时,数量的因素不是重要因素。个体若是无辜,别人就不可为了多数人的生命而牺牲他。《密西拿》中有一条重要原则:每个人都是全人类的代表,杀害一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便是践踏这条生命原则,同样,拯救一人便是在拯救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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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的第三个基本准则是:因为人无一不归上帝所有,所以凡针对同类的犯罪,上帝都是受害者。侵犯上帝罪孽固然深重,但是侵犯同类更是罪加一等,因为侵犯同类的同时也侵犯了上帝。这里的侵犯,不光是对同类身体的侵犯,还包括做假见证,不信守诺言,抢夺他人财产、妻子、奴仆等所有侵犯他人的行为,都视为严重的犯罪。具体可参考《十诫》及《申命记》中的相关规定。


犹太人的第四个,却也是最重要的基本准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条准则当然也是来自上帝照自己形象造人这一概念。既然每个人都是上帝照着自己的形象造出来的,就不可能有高低贵贱之分,那么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成了犹太教中一条不容辩驳的真理。早在第二圣殿时期(公元前530年至公元70年),犹太人中的知识分子法利赛人就坚持认为,上帝是法庭的真正法官,所以法庭之上,无论国王、大祭司、自由民和奴隶,一律人人平等。在司法实践中,犹太人也基本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观世界其他民族,虽然也不同程度地提出了类似的主张,比如中国早在战国时期(公元前403年到公元前221年),就有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概念,但是真正在司法实践中引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已经是20世纪以后的事情了。而且引入概念是一回事,真实要落实,估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的一些基督徒朋友,因为耶稣基督是犹太人,因此对犹太人有一种天然的好感,在巴以冲突中,大多数也支持以色列。他们不知道的是,虽然基督教源自犹太教,但当初强烈要求杀死耶稣的,正是犹太人。基督教得势后,反过来又大肆迫害犹太人。而且迫害犹太人的狠辣程度,基督徒甚至超过穆斯林。历史上的几次反犹运动,背后都有基督徒的身影。历史真的很诡异,本来同根同源的两大宗教——基督教和犹太教,他们信仰同一的上帝,读着同一的《圣经》(犹太教只有旧约,没有新约),却成了千年宿敌。两大宗教在历史上都为人类做出了重大贡献,上帝却让他们互相攻伐了两千年,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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