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杨吉凡
国家结盟是国际政治中常见的现象,指两个或多个国家基于共同利益、安全威胁或意识形态认同,通过签订条约或达成默契形成的合作关系。从历史脉络与现实实践来看,结盟对世界和平的影响并非单一维度,而是呈现“双刃剑”效应——既可能在特定条件下维护区域稳定,也可能因权力失衡、对抗升级等问题成为和平的潜在威胁。其最终影响,取决于结盟的宗旨、运作模式及与国际秩序的契合度。
一、积极影响:在特定语境下维护和平的可能性
在某些历史阶段或地区环境中,结盟曾发挥过维护和平的作用。
- 集体安全的防御功能:当结盟以“防御性”为核心,旨在应对共同的外部威胁(如侵略、恐怖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等)时,可能形成威慑力量,遏制潜在冲突。例如,二战后建立的北约最初以抵御法西斯残余势力、维护西欧安全为目标,在冷战初期一定程度上稳定了欧洲局势;区域性同盟如东盟,通过“协商一致”原则化解成员国间分歧,成为东南亚和平稳定的重要支柱。
- 促进合作与信任建设:结盟往往伴随经济合作、军事协调、情报共享等机制,这些互动可能增进成员国间的理解与信任,减少误判风险。部分同盟通过制度化协商机制,将潜在矛盾纳入规则框架内解决,避免冲突升级。
二、消极影响:结盟对和平的潜在威胁与现实冲击
从历史教训与当前国际格局来看,结盟对和平的破坏作用往往更值得警惕,尤其当结盟呈现“对抗性”“排他性”特征时,极易成为冲突的导火索。
- 加剧阵营对抗与安全困境:当结盟以“针对第三方”为目标,将世界划分为“盟友”与“对手”,会迫使其他国家选边站队,形成“新冷战”式的分裂格局。例如,冷战时期美苏两大军事集团的对峙,将全球拖入军备竞赛与局部热战(如朝鲜战争、越南战争),本质上是结盟的对抗性放大了安全威胁。当前个别国家推动的“小圈子”同盟,以意识形态划线,强化军事威慑,同样会引发对立情绪,导致地区安全局势紧张。
- 侵蚀多边主义与国际规则:排他性同盟往往以“内部规则”取代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多边机制(如联合国),将自身利益凌驾于全球共同利益之上。部分同盟为维护成员国特权,动辄绕过联合国采取单边行动(如军事干预),削弱了《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原则,破坏了全球治理的公平性,最终导致国际秩序失序,为冲突埋下隐患。
- 引发军备竞赛与冲突扩散:结盟常以“增强军事合作”为核心,推动成员国扩大军费开支、升级武器装备,形成“以邻为壑”的军备竞赛。例如,某些军事同盟通过在敏感地区部署导弹、建立军事基地等方式“秀肌肉”,极易刺激对手采取反制措施,形成“行动-反行动”的恶性循环,最终可能因误判或摩擦引爆局部冲突。历史上,萨拉热窝事件引发一战,背后正是欧洲两大军事集团长期对立的结果。
- 压制中小国家主权与发展权:在不平等的同盟关系中,大国往往凭借实力主导同盟决策,将中小国家视为“棋子”或“前沿阵地”,牺牲其利益换取自身安全。例如,某些同盟要求成员国配合“制裁第三方”“提供军事基地”,实则将中小国家卷入大国博弈,使其成为冲突的“缓冲带”或“牺牲品”,破坏了国家主权平等的基础,而主权受损恰恰是和平的根本隐患。
三、结论:结盟的和平价值取决于“是否服务于共同安全”
国家结盟本身并非和平的对立面,但其对和平的影响,核心在于是否符合“共同安全”“普遍安全”的原则。当结盟以“防御性、包容性、多边性”为导向,致力于通过协商解决共同威胁、维护区域稳定时,可能成为和平的辅助力量;而当结盟沦为大国推行霸权、针对第三方、破坏国际规则的工具时,必然会加剧分裂与对抗,成为世界和平的“绊脚石”。
在全球化时代,人类面临的安全威胁(如气候变化、疫情、网络攻击)具有全球性,任何单一国家或排他性同盟都无法独自应对。唯有超越“结盟对抗”的旧思维,构建基于多边主义、平等协商的集体安全体系,才能从根本上维护世界和平——这既是历史的教训,也是现实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