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是河北省重点中专学校,始建于1958年,深耕医学教育70余载,为社会输送大量高素质医护人才,被誉为“白衣天使的摇篮”。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青年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招募集计划的若干措施》(冀人社发〔2023〕11号)、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就业见习岗位。
一、岗位设置
语文、数学、英语、思政、历史、计算机、护理及相关专业教师各若干名。
二、基本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见习: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可申请就业见习,其中毕业两年内已有过见习经历(享受过见习工资待遇)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3. 优先录用人员: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的、有教师资格证的、有教学经历的;
4. 报名见习岗人员一经录用,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认真完成见习工作任务。如见习人员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或无正当理由脱离见习岗位,学校有权及时终止协议,并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
(二)以下人员不予参加见习:
1、在校生;
2、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董事长、负责人、总经理、 执行董事、经理、副经理、高管、监事、股东的;
4、个人领取营业执照的;
5、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人员,如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 保补贴等;
6、已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7、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见习人员报名提交材料
1.现场填写《唐山市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以及《就业见习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4.提交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打印的网页查询页一式三份;
5.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优先条件);
6.社保查询证明。
四、被录用人员待遇
1.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2.缴纳保险
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大病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经历证明
见习期满为见习人员出具《唐山市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作为参加就业见习工作经历证明。
4.相关待遇
见习期间的生活标准为每月2200元,可提供住宿。
5.保留应届生身份
高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
五、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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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方式: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条件筛选,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面试,面试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协议。
录用人数:依据教育局下达指标,按照各学科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用。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联系人:
柴主任:13081138595;
吉主任:1378463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