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园区(龙湖镇)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宣传材料

刚正不阿
编辑于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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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学生家长:

    感谢您对教育园区(龙湖镇)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依据《新郑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2025】25号)和《教育园区(龙湖镇)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教育园区(龙湖镇)初中、小学招生有关工作安排告知于您,请您准备好孩子报名准备。

一、就读资格

    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 6 周岁(2019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不含已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新生必须是符合在初中就读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教育园区(龙湖镇)小学毕业,符合区域内初中就读条件的,不需要办理流动手续,不符合在教育园区(龙湖镇)初中就读条件的,回户籍地所属学校入学。

    学生入学要坚持满足国家规定的入学年龄、符合教育园区(龙湖镇)辖区内学校入学条件且在父母的居住地或工作地入学的原则。严禁不具备条件的或在午托部食宿的学生在教育园区(龙湖镇)学校就读。

    按照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已经达到校额、班额上限的中小学校和班级,不得再接收转学学生”。

 二、就读类别及条件

    (一)就读类别

1.新郑户籍;

    ①新郑户籍+自购商品房【含教育园区(龙湖镇)原村居民】

    ②新郑户籍+实体经商

    ③新郑户籍拆迁户子女

    ④新郑户籍其他自购房、自建房等

2.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

3.非新郑户籍自购商品房(其他自购房)+居住证;

4.非新郑户籍实体经商+居住证;

5.非新郑户籍务工+居住证;

    说明:

    “新郑户籍拆迁户”指“教育园区(龙湖镇)”拆迁户;“自购商品房”“其他自购房、自建房”指在“教育园区(龙湖镇)”范围内“自购商品房”“其他自购房、自建房”;“实体经商”“务工”指“教育园区(龙湖镇)”范围内“实体经商”“务工”;“居住证”是指居住地点在“教育园区(龙湖镇)”辖区的居住证。“教育园区(龙湖镇)原村居民”指28个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原住村民。

    招生过程中,根据学位情况学校按照类别先后顺序梯次招生,前面类别如已完成招生计划,则后面类别学生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报名。对于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务工单位所在地服务范围的初中、小学有学位的,可到父母务工单位所在地服务范围的初中、小学入学;父母务工单位所在地服务范围的初中、小学没有学位的,原则上由龙湖镇政府和教育部门协调安排到有学位学校入学。

    (二)必备条件

    有教育园区(龙湖镇)户籍或在教育园区(龙湖镇)有合法住房的(房屋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以户籍或以合法住房为入学基本条件,同时作为就近划片入学依据。

    非新郑户籍外来人员在教育园区(龙湖镇)经商、务工的人员,因入学、升学原因,以父母的教育园区(龙湖镇)辖区居住证为入学基本条件,但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作为招生入学划片依据。

1.新郑户籍

  ⑴新郑户籍+自购商品房【含教育园区(龙湖镇)原村居民】

    新郑户籍+自购商品房,需提供以下资料:

    必要资料:

    ①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学生页),父母居民身份证。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房产登记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学生的出生证明;

    ②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属老居民户的也可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宅基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住房管理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交款税务发票。未交付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政府确定的保交楼项目除外)。

    佐证资料: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律认定的监护人共同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水费、电费、燃气费其中至少一项的正规发票)。

    教育园区(龙湖镇)原村居民

    需提供以下资料:

    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学生页),父母居民身份证。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学生的出生证明。

    ⑵新郑户籍+实体经商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必要资料:

    ①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经商营业执照登记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学生的出生证明;

    ②学校服务辖区内以父(母)姓名为法人的经商营业执照(必须有实体店面),近六个月以上的交税凭证或领取发票记录,税务部门开具的备案信息登记表(由税务部门盖章);

    ③经商商店房产证明(是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租用的提供房屋业主的房产证),现经商情况原则上 6 个月以上。

    佐证资料: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律认定的监护人现居住房屋的产权证、租房协议(需提供房管中心租房备案材料)、近六个月水费及电 费的正规发票;如果水费或电费为手写收据的,还需提供近六个月燃气费、物业费等其中至少一项的正规发票。

    说明:符合上述条件,经商地及租住地在同一学校服务范 围的,且服务学校有学位的,在教育园区(龙湖镇)经商户类别中,优先安排入学;经商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学校服务范围的,经商地服务范围的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以到经商地服务范围学校入学。

    ⑶教育园区(龙湖镇)拆迁户子女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拆迁户且已经安置住房的,在安置住房地所辖范围的学校就读;拆迁户无安置住房,但安排有临时过渡房的,在临时过渡房所辖范围的学校就读。需提供以下资料:

    必要资料:

    拆迁安置协议原件;

    社区居委会(行政村)提供的关于安置情况证明(是否已安置);

    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学生页),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拆迁协议信息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者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身份证。

    佐证资料: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律认定的监护人共同居住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水费及电费的正规发票;如果水费或电费为手写收据的,还需提供近六个月燃气费、物业费等其中至少一项的正规发票);

    ②教育园区(龙湖镇)拆迁户如确因无安置住房而租住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必要资料:

    拆迁安置协议原件、租房协议、租赁房屋业主的房产证;

    社区居委会(行政村)提供的关于安置情况证明(是否已安置);

    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学生页),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拆迁协议信息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者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身份证。

    佐证资料: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律认定的监护人,在租赁房屋共同居住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房管中心租房备案材料,近六个月水费及电费的正规发票;如果水费或电费为手写收据的,还需提供近六个月燃气费、物业费等其中至少一项的正规发票)。

    ⑷新郑户籍其他自购房、自建房等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必要资料:

    ①属于集体房产、无房产权等自有住房而没有办理房产所有权证的,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或总房产证、建筑许可证、缴款凭据、购房合同等可以明确显示住址、户主等有效信息的凭证原件;

    ②提供能够显示所购房产的楼号、单元号、门牌号等材料;

    ③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学生页),父母居民身份证,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房产登记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学生的出生证明。

    佐证资料: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律认定的监护人共同居住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水费及电费的正规发票;如果水费或电费为手写收据的,还需提供近六个月燃气费、物业费等其中至少一项的正规发票)。

2.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优抚对象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高中教师子女、本校教师子女),需提供一下材料:

    必要资料:

    ⑴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学生页),父母居民身份证;

    ⑵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优抚对象证明(如: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及现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开具的现役证明,或由人武部统一发函;高层次人才依据《郑州市教育局中共郑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工作的通知》(郑教组〔2024〕5号)提供证明材料)。

    佐证资料: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律认定的监护人共同居住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水费及电费的正规发票;如果水费或电费为手写收据的,还需提供近三个月燃气费、物业费等其中至少一项的正规发票)。

    说明:优抚对象的子女,在其居住地或工作地,就近优先在公办初中、小学入学。如果有特殊情况,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就近优先在公办初中、小学入学。

3.非新郑户籍自购商品房(其他自购房)+居住证

    必要资料:

    (1)提供由公安部门发放的父母双方在教育园区(龙湖镇)辖区内的居住证原件(至少提供一方居住证);

    (2)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户 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房产登记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学生的出生证明;

    (3)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属老居民户的也可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宅基证)。未交付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政府确定的保交楼项目除外);

    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住房管理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交款税务发票;属于集体房产、无房产权等自有住房而没有办理房产所有权证的,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或总房产证、建筑许可证、缴款凭据、购房合同等可以明确显示住址、户主等有效信息的凭证原件;提供能够显示所购房产的楼号、单元号、门牌号等材料。

    佐证资料: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律认定的监护人共同居住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水费及电费的正规发票;如果水费或电费为手写收据的,还需提供近六个月燃气费、物业费等其中至少一项的正规发票)。

4.非新郑户籍实体经商+居住证

    必要资料:

    ⑴提供由公安部门发放的父母双方在教育园区(龙湖镇)辖区内的居住证原件(至少提供一方居住证);

    ⑵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学生页),父母居民身份证;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经商营业执照登记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学生的出生证明;

    ⑶学校服务辖区内以父(母)姓名为法人的经商营业执照(必须有实体店面)、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税务登记备案表,近六个月以上的交税凭证、领取发票记录,税务部门开具的备案信息登记表(由税务部门盖章);

    ⑷经商商店房产证明(是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租用的提供房屋业主的房产证),现经商情况原则上6个月以上。

    佐证资料: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律认定的监护人现居住房屋的产权证、租房协议(需提供房管中心租房备案材料)、近六个月水费及电费的正规发票;如果水费或电费为手写收据的,还需提供近六个月燃气费、物业费等其中至少一项的正规发票。

    说明:符合上述条件,经商地及租住地在同一学校服务范围的,且服务学校有学位的,在教育园区(龙湖镇)经商户类别中,优先安排入学;经商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学校服务范围的,经商地服务范围的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以到经商地服务范围学校入学。

5.非新郑户籍务工+居住证

    必要资料:

    ⑴提供由公安部门发放的父母双方在教育园区(龙湖镇)辖区内的居住证原件(至少提供一方居住证);

    ⑵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学生页),父母居民身份证;

    ⑶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

 ①劳动合同: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务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如是复印件,需加盖务工单位公章),加盖务工单位财务公章的近六个月以上的务工单位工资发放册;

②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父母一方近六个月以来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佐证资料:

父母合法稳定居住证明,需提供房管中心租房备案材料, 并提供业主的产权证,近六个月水费及电费的正规发票;如果水费或电费为手写收据的,还需提供近六个月燃气费、物业费等其中至少一项的正规发票。学生父母一方在新郑缴纳有社保的,优先于无新郑社保的入学。

说明:具有上述条件的该类别学生,由当地政府和教育部 门协调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招生程序

制定并公布招生意见——政策宣传——线上报名——资格 初审、入户——资料复核——中心校审核——证件复核——安排入学,办理学籍

四、时间安排

    (一)初中七年级招生时间安排

    1.7 月 8 日—8 月 12 日,各学校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流程等进行宣传,准备线上报名工作;

    2.8 月 13 日,家长模拟线上报名;

    3.8 月 14 日 6:00—8 月 15 日 24:00,七年级新生家长线上报名,提交学生报名信息、档案资料图片等。

    4.8 月 16 日—8 月 18 日,学校组织人员在报名平台初审学生报名资料并有序安排入户;

    5.8 月 19 日,家长扫码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6.8 月 20 日 6:00—18:00,对于线上报名未通过的,家长可以线上二次报名;

    7.8 月 21 日 15:00—18:00,家长扫码查询二次报名审核结果;

    8.8 月 21 日,家长向学校预约现场复核;

    9.8 月 21 日—8 月 22 日,到相关部门审核房产证及不动产证等证件;

    10.8 月 23 日—8 月 24 日,局直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复审确认后,由学校汇总符合条件学生信息,向局党组报告,并向局党风行风室备案;

    11.8 月 25 日,各初中汇总、上报招生情况。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时间安排

    1.7 月 8 日—8 月 15 日,各学校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流程等进行宣传,准备线上报名工作;

    2.8 月 16 日,家长模拟线上报名;

    3.8 月 17 日 6:00—8 月 18 日 24:00,一年级新生家长线上报名,提交学生报名信息、档案资料图片等;

    4.8 月 19 日—8 月 21 日,学校组织人员在报名平台初审学生报名资料并有序安排入户;

    5.8 月 22 日,家长扫码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6.8 月 23 日 6:00—18:00,对于线上报名未通过的,家长可以线上二次报名;

    7.8 月 24 日 15:00—18:00,家长扫码查询二次报名审核结果;

    8.8 月 24 日,家长向学校预约现场复核;

    9.8 月 25 日—8 月 26 日,到相关部门审核房产证及不动产证等证件;

    10.8 月 27 日—8 月 28 日,局直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复审确认后,由学校汇总符合条件学生信息,向局党组报告,并向局党风行风室备案;

    11.8 月 28 日,各小学汇总、上报招生情况。

五、提醒注意:

    各位家长朋友,希望您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诚信要求,提供真实的证件材料,做孩子学习的榜样,积极推进社会的公正、平等、文明与和谐。教育局将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对弄虚造假者,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新郑户籍学生由教育局安置到指定学校就读,非新郑户籍学生回户籍地就读。

    随着中小学招生季临近,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和机构抓住家长焦虑和急切心理,精心设计陷阱,谎称有“特殊渠道”可以让孩子上一所“好”学校,甚至冒充教育局或学校工作人员添加家长微信,实施诈骗。请广大家长认准官方渠道,依规办理入学手续,不轻信朋友圈、自媒体、短信等非官方渠道发布的虚假宣传和非法中介信息,以免上当受骗、错过入学报名时间、合法权益受到“学托”“学贩”和违规机构的侵害。如您已上当受骗,请及时报警!

教育园区(龙湖镇)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龙湖镇中心学校           

2025 年 7 月            

 教育园区(龙湖镇)2025年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范围及招生服务电话

   一、镇区小学

龙湖镇小乔完全小学:62567009

文昌路以西、双湖大道以南、泰山路以北小乔居委会区域(不含小司自然村);

龙湖镇柏树刘完全小学:62575038

龙湖大道以西、泰山路以南、磨河桥以北(含桥南柏树刘村王家)柏树刘居委会区域;小司自然村;

龙湖实验小学:56566782

吉昌路南延至泰山路一线以东、郑新路以西、双湖大道以南、泰山路路以北;清风路以东、郑新路以西、泰山路以南、阳光大道以北。

龙湖镇荆垌完全小学:55887939

龙湖大道以东、滨湖路以西、祥和路以南、双湖大道以北;文昌路以东、紫荆山南路以西、祥云路以南、祥和路以北;

龙湖外国语小学55889313:

十七里河以东、郑新路以西、绕城高速以南、双湖大道以北;

龙湖镇镇直小学:62576077

龙湖大道以东、紫荆山路以西、泰山路以南、107连接线以北【其中十七里河以西、阳光大道以南、107连接线以北、龙湖大道以东(分流过渡期期间,本区域学生入学可选择江山学校或镇直小学)】;紫荆山路以东、清风路以西、泰山路以南、阳光大道以北;紫荆山路以东、十七里河以西、祥安路以南、泰山路以北; 

龙湖国际城小学:62556066

十七里河以东、吉昌路以西、双湖大道以南、李垌北路以北;

红河谷外国语小学:55925556

十八里河以东及以南、双湖大道以北、龙湖大道以西;龙湖大道以东、文昌路以西、祥和路以北、金菊街以南;

龙湖镇沙窝李完全小学:56100377

龙湖大道以东、紫荆山南路以西、绕城高速以南、祥云路以北;紫荆山南路以东、滨湖路以西、永丰乐城北侧高压输电线以南、祥云路以北;紫荆山路、祥云路交叉口东南角幸福里、公园里小区;龙湖大道以东、文昌路以西、祥云路以南、金菊街以北;

龙湖镇兴和湾小学:55888773 

紫荆山南路以东、滨湖路以西、绕城高速以南、永丰乐城北侧高压输电线以北;

龙湖国瑞小学:55886988 / 56583602

紫荆山南路以东、十七里河湿地公园以西、祥云路以南、祥和路以北(不包括紫荆山路、祥云路交叉口东南角幸福里、公园里小区);

龙湖镇祥和路第一小学:56857256

郑新快速路以东、绕城高速以南、祥和路以北龙湖区域;

祥和路第二完全小学(龙湖国瑞小学):55886988 / 56583602

滨湖路以东、十七里河以西、绕城高速以南、祥云路以北;滨湖路以东、十七里以西、祥和路以南、双湖大道以北;

祥安路第一完全小学(龙湖镇镇直小学):62576077

文昌路以东、紫荆山南路以西、双湖大道以南、泰山路以北;紫荆山南路以东、十七里河以西、双湖大道以南、祥安路以北;

正商外国语小学:56058056

紫荆山南路以东、郑新路以西、绕城高速以北龙湖区域;

锦艺实验小学:61222217

郑新路以东、求实路以西、祥和路以南、双湖大道以北龙湖区域;

华南城第一小学:55622762

郑新路以东,华南城大道以北、中华路以西、双湖大道以南区域及华南城紫荆名都小区;

龙湖镇富田路小学:58615388

十七里河以东、吉昌路南延至泰山路以西、李垌北路以南、泰山路以北;

龙湖镇魏庄完全小学:62561098

十七里河以东、郑新路以西、阳光大道以南、107连接线以北【其中康桥那云溪小区(过渡期期间,本小区学生入学可选择江山学校或魏庄小学)】;孔雀城(过渡期期间,因内部道路路面尚未完工,本小区学生入学可选择江山学校或魏庄小学);

新郑市江山学校(小学): 62666899

①十七里河以西、阳光大道以南、107连接线以北、龙湖大道以东(分流过渡期期间,本区域学生入学可选择江山学校或镇直小学);

②康桥那云溪小区(过渡期期间,本小区学生入学可选择江山学校或魏庄小学);

③孔雀城小区(过渡期期间,因内部道路路面尚未完工,本小区学生入学可选择江山学校或魏庄小学)。

    二、西部小学

1.龙湖镇山后杜完全小学:61226663

山后杜行政村

2.龙湖镇山西乔完全小学:68212918

山西乔行政村、郭庄行政村

3.龙湖镇王口完全小学:62570395

王口行政村、刘口行政村、菜园沟行政村

4.龙湖镇张沟完全小学:69958689

张沟行政村

5.龙湖镇梅山完全小学:62572660

梅山行政村、于寨行政村

6.龙湖镇古城完全小学:55888322

古城行政村

7.龙湖镇王许完全小学:55315677

王许行政村、西张寨行政村

8.龙湖镇东徐完全小学:62568510

东徐行政村

9.小乔沟小学:62575038

小乔沟行政村

10.龙湖镇泰山完全小学:60953280

泰山行政村

11.荆王小学:61226663

荆王行政村

12.龙湖镇侯庄完全小学:53332966

侯庄行政村(含市场)

    三、初中

1.龙湖镇第一初级中学: 55887163

①大学路以西、双湖大道西延线以北的龙湖范围内区域;

②郑新路以东、双湖大道以南、领城西路以西、华南城一路以北;

③郑新路以东、华南城一路以南、求实路以西的龙湖范围内区域;

④十七里河(不含阳光家园、中原工学院家属院东区)以东、双湖大道以南、郑新路以西、107连接线以北(不含康桥那云溪二期、东代寨安置区);

⑤双湖大道以南、滨湖路以东、泰山路以北、十七里河以西;

2.龙湖镇第二初级中学:62575906

龙湖大道以西、双湖大道西延线以南的龙湖范围内区域;

3.龙湖镇第三初级中学:55887905

①紫荆山南路以东、祥和路以南、滨湖路以西、泰山路以北;

②紫荆山南路以东、泰山路以南、十七里河以西、107连接线以北(含阳光家园小区、康桥那云溪二期、中原工学院家属院东区、东代寨安置区);

③龙湖大道以西、双湖大道西延线以北、大学路以东、310国道以南;

④孔雀城小区(过渡期期间,因内部道路路面尚未完工,本小区学生入学可选择江山学校或龙湖三中,选择龙湖三中的,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

4.龙湖镇第四初级中学:55885991

①滨湖路以东、祥和路以南、求实路以西、双湖大道以北的龙湖区域;

②十七里河以东、绕城高速以南、求实路以西、祥和路以北的龙湖区域;

③领城西路以东、双湖大道以南、求实路以西、华南城一路以北;

④龙湖大道以西、310国道以北、大学路以东的龙湖区域;

5.正商外国语中学:62566166

龙湖大道以东、十七里河以西、绕城高速以南、祥和路以北;龙湖大道以东、绕城高速以北的龙湖区域;

6.新郑市江山学校(初中): 62666899

①龙湖大道以东、祥和路以南、紫荆山南路以西、107连接线以北;

②孔雀城小区(过渡期期间,因内部道路路面尚未完工,本小区学生入学可选择江山学校或龙湖三中,选择龙湖三中的,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

      四、民办学校招生服务电话:

新郑龙湖光明学校:55885959

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附属小学:5038318588 / 62436498

新郑维纲学校:55889956

      五、龙湖镇中心学校招生服务电话:62566869

说明:

      该招生范围仅适用于教育园区(龙湖镇)2025年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

      因2025年招生区域调整,一个家庭在同一学段有多个学生的,起始年级报名时可享受“小随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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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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