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办字【2025】27号)精神、《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潞城教字【2025】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二、招生原则
1、按照“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安排入学。
2、落实上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的部署,依法保障各类群体子女就读的原则。
三、招生计划
七年级12个班,计划招生600人。初中入学对象为2025年小学毕业学生。
四、招生范围




1.北庄、南庄、侯家庄、史坊、岭后村户籍及购房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2.西华路以西、合意街以南购房(含购买商铺)的小学毕业生;
3.东南山、西南山社区购房(含购买商铺)的小学毕业生;
4.合意街以南、新华路以西的购房家庭(含购买商铺)的小学毕业生;
5.非城区户籍且回原籍确有困难的小学毕业生。
6.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7.城区经商家庭子女;
8.无房家庭子女;
9.潞华办户籍且自愿入实验中学的小学毕业生;
10.实验中学小学部可对口直升;
11.翟店镇、店上镇、史回镇、原合室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12.其他有意愿入实验中学的小学毕业生。
五、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通过长治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网站或手机登录服务系统,填报适龄儿童少年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照片。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日8:00—8月5日18:00。
(二)报名方式
2025年全区中小学入学全部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进行入学报名。
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关注“长治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义务教育”,进入“长治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平台后,点击“小学入学报名”(或“初中入学报名”)→选择“潞城区”→进入“潞城区小学(初中)入学报名”界面→逐一填写“户籍类型”“入学意愿”“基本信息”“房产信息”“佐证材料”等栏目→完成后点击“提交”。
注意事项:
(1)购房人员子女填报时,在“佐证材料”栏中上传水、电、气、暖等缴费凭证;不动产证和房产证如正在办理中的,可在“房产信息”栏“其他”内上传全款发票、契税发票等材料。
(2)有规范劳动合同书进城务工子女在“佐证材料”栏上传规范劳动合同、用工单位缴纳社保凭证等材料;城内经商人员子女在“佐证材料”栏上传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电脑端
登录长治市教育局官网 https://jyj.changzhi.gov.cn/点击“长治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入口图标,进入平台。也可以通过电脑端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sxzwfw.gov.cn)进行入学报名。






2.8月7日—10日,对需进行线下信息比对的情况组织专人线下审核、入户调查。
3.8月28日,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均衡编班。
4.8月30日新生报到。


六、有关情况说明
1. 学校同步在“长治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审核、录取。
2.适龄儿童少年的关键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现住址等要真实有效。报名工作结束后,家长填报的信息会与公安、房管局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如填报不实信息、伪造并上传虚假报名证件资料,将直接影响学生录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3.同一时间网上报名,家长选择我校进行填报,系统将对学生个人信息进行自动查重校对,同一学生无法重复报名。
4.入学材料审核、录取等相关通知信息,系统将通过报名的手机号码进行推送,请密切关注。
5.系统报名功能开放期间,注册人可随时修改相关信息,但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进行修改。如需修改报名学生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或进行报名区县调整,需删除学生全部信息后重新进行报名。
6.报名时间先后与能否入学无关,建议家长朋友们错时错峰进行报名。
7.报名结束后,确需现场审核资料的,家长将收到学校发出的预约审核通知,家长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七、其他说明
1.招生结果以学校公示名单为准。
2.咨询电话:
李老师13994679411
冯老师13453571796
3.在网上报名期间,若有操作困难的可到学校寻求帮助。
4.附件1:有关房屋所有权证、租房、户籍情况说明
附件2:招生录取办法
潞城区实验中学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
有关房屋所有权证、租房、户籍情况说明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问题
(一)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的,入学报名时提供网签合同、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二)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入学,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三)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
(四)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社区)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五)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应出具个人购房交款票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产权交易的(含多次交易),应出具交易合同、实际居住人交纳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社区开具的实际居住人证明。
以上住房类型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且需在报名前实际居住,学校要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
二、租房问题
涉及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现未交房而租房居住的居民子女,可提供网签合同和开发商出具未交房的证明。
三、户籍问题
潞城区建成区内按户籍报名的11个社区(村改社)为:古南关社区、白鹤观社区、三官阁社区、瓦窑头社区、东街社区、西街社区、南街社区、北街社区、南关社区、西南山社区、东南山社区。
在社区集体落户的居民,按实际居住地相关入学政策报名。
以三代同住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情况,在需证明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时可要求在派出所开具“历史户成员信息”,证明其关系。


附件2:
公办学校招生条件分类及录取办法
学校对学生报名时提供的户籍、房产证明等材料,进行核验,对网上验证无误,符合招生条件的直接在线上核验,实现报名入学“零跑腿”。因各种特殊原因,通过佐证无法直接证明的由我校组织外调人员入户实地核查。核查无误予以审核确认。
1.主城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籍入学)
具有潞城区建成区内(十一个“村改社”社区)户籍,且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直系亲属)持有学校划片服务范围内的宅基地或自建房。
入学报名时需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籍簿,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三者具备其一即可)。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社区)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
2.户房齐全(含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购房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学校划片服务范围内的房产或商铺。
入学报名时需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籍簿,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三者具备其一即可)。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
3.特殊情况家庭适龄儿童少年
(1)购买小产权房和单位集资房等家庭子女入学
入学报名时需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购买合同、原始收费票据等,房屋所在社区或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实际居住人信息证明。
(2)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报名时需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籍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双方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无房证明,社区、村委或房产管理单位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3)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固定居住房产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报名时需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籍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社区或房产管理单位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为房产实际居住人的证明,近一年度水、暖、电及物业管理交费凭证。
(4)政府廉租房、公租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父母申请政府廉租房、公租房的低收入家庭和无房户家庭,其直系子女享受与购房同等待遇,报名时需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籍簿,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合同。
(5)小产权房屋交易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父母居住房产为小产权房二手交易的,报名时需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籍簿、交易合同、实际居住人在交易后近一年交纳水、暖、电及物业管理费交费凭证,社区开具的实际居住人证明。
(6)无房(租房、务工)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学校,小学:城关小学、育才小学、东华小学、新华小学;初中:实验中学、海亮教育学校(长治十三中)。报名时需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有效的《劳务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
无房家庭(租房、经商)家庭适龄儿童报名后,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录取,如能完全满足则全部一次录取,不能满足,超出人员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采取公开摇号办法进行录取。
(7)东关片区改造拆迁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以货币形式补偿的可按原户籍划片入学,也可按新购买商品房片区入学;
以回迁房形式补偿的,按原户籍划片入学,在政府未交房前也可按实际租住地入学。
报名时需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籍簿、东改办(或指定单位)和所在社区共同出具的房屋拆迁证明,购买商品房的需上传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商品房合同。
(8)补充材料说明,以上类型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初中入学报名时还需上传《小学毕业证》。在相关佐证无法验证时学校可采取入户核查方式实地查看。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9)当学校因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生源过多,超过学校设定招生人数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招生情况进行适度扩轨、调配。
(10)申请“长幼随学”。招生片区因政策性变化造成多孩家庭子女划片学校不一致的,可申请按原片区学校“幼随长”入学;其他原因造成的,可申请“长随幼”转入服务区学校,学校在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可安排转入;由于学生报名条件、学校实际学位等造成长幼无法在同一学校就读的同一家庭学生,可安排到能同时接纳该家庭户学生的其他学校,实行“长幼同调”,不得择校。
4.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孤儿需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5.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普通中小学优先保障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随班就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