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淑婷(中国外交学院 )
摘要:本文聚焦中西民族观念背后的人性论差异,通过对比西方以种族(race)为核心的民族建构逻辑与古代中国以文化(culture)为标准的“华夷之辨”,揭示两者在人性认知、道德实践及民族认同上的差异。西方传统中,人性论与基督教原罪说、自然法理论及实证主义科学交织,形成了血统论,以生物性特征划分民族。相比而言,华夏文明则以“天人合一”哲学思想为根基,将人性视为道德实践的载体,强调文化认同对民族身份的决定性作用。这种差异构成了中西民族建构的底层逻辑,在当代,也深刻影响了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路径与价值取向。
关键词:人性论;华夷之辨;种族主义
一、引言
民族观念作为人类文明的核心命题之一,其本质是人性论在群体层面的投射。在西方的传统观念里,长期以来,人们对人性的看法常常受到基督教原罪说、自然法理论及实证主义科学的影响,这也形成了西方人以生物性特征来划分民族的血统论。而华夏文明则基于儒学里的“天人合一”根基,将人性看作是道德实践的载体,强调文化认同对于民族身份的决定性作用。本文通过溯源中西两方的人性论传统沿革,试论二者在民族建构上的不同之处,并探讨这些差异对现代民族问题有何种启发效果。
二、西方民族观念中的人性论
(一)基督教原罪说:人性本恶与民族分野的宗教根源
西方人性论的核心矛盾,源自“灵肉二分”的宗教传统。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提出“原罪”这一概念,认为由于亚当夏娃的堕落,人性在诞生之初就带有不可根除的罪性。这种“性恶论”的预设直接影响了西方早期的民族观念。中世纪欧洲通过“一滴血原则”将犹太人定义为“被诅咒的民族”,其逻辑根源就在于,他们将人性恶视为了不可改变的生物本质。这一观念在十字军东征时期达到了小规模的顶峰,基督教世界将穆斯林视为“异教徒”与“堕落者”。这些看法一方面源于宗教信仰的对立,另一方面,它深植于人性本恶的预设——非基督徒被自然而然地视为道德缺陷的群体。
原罪论的人性观,在民族分野中进一步演变为“道德—生物”的判断标准。若一个群体在宗教信仰上偏离正统,其生物特征便被强加上了“堕落”的象征。西班牙宗教裁判迫害摩尔人和犹太人时,将他们的肤色、习俗等生物特征都作为其“罪性”的外在证据,这也显示出,基于道德原罪论,西方文化里已经逐渐产生了对不同种族的道德“高低”划分,这些划分并非基于客观经验,但在长期的种族文化碰撞中,它们与种族的生物表征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从“道德低劣”到“生理差异”的转化。
(二)自然法理论与人性等级:从霍布斯到康德的理性主义路径
17世纪,霍布斯在《利维坦》里提出自然状态说,将人性定义为“自利且有限理性”的生物本能,为近代种族主义提供了理论支撑。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中,将民族差异归因于气候、土壤等自然因素。康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人性划分出了“文明人”与“野蛮人”的等级,他在《永久和平论》中提出,“野蛮人尚未达到道德立法的能力”,这种论调直接将人性与人的道德能力挂钩,本质是哲学层面的论辩,却为当时大航海时代普遍的殖民扩张提供了道德借口——殖民者们自诩为“道德进步的承载者”,被殖民者被冠以人性“尚未开化”的名号,在文明殖民中渐渐丧失了主体性。
自然法理论衍生出的人性等级论在18世纪殖民实践中呈现出双重标准:殖民者以“传播文明”为名掠夺资源,却将原住民的反抗视为“人性野蛮”的证明。例如,英国对印度的统治中,东印度公司官员认为印度教徒的种姓制度是一种野蛮、落后、僵化的体制,对自身的经济剥削行为,又假以“文明使命”(civilization mission)之名。
(三)实证主义与生物血统论:人性论的异化与种族主义的科学化
19世纪,体质人类学的发展将人性论推向极端。戈宾诺在《人种不平等论》中提出“雅利安人优越论”,以颅骨形状、脑容量等“科学”数据论证种族优劣。这种实证主义方法论推动了西方民族观念的科学化、工具化。19世纪末,“优生学”运动盛行,进一步将人性简化为可测量的生物属性,甚至主张“选择性繁殖”优化人种。当时美国《强制绝育法》就基于“防止劣等人种繁殖”的理由,对黑人、移民及残障人士实施绝育手术,其理论依据正是这种基于实证主义的生物决定论。
科学种族主义在科学实验、数据统计等实证考察的基础上,将人性异化为可操控的对象,逐渐消解了人的道德主体性。纳粹德国的种族清洗政策便是其极端体现——犹太人被定义为“非人性的存在”,其人性价值被生物学标签彻底否定。然而,这些实证考察的数据,仅仅基于部分“伪科学”的调查数据,具有较多实验者自身的种族背景干扰和主观臆断因素。科学方法能否真正证明出人性善恶与种族类别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我们需要对这一点存疑。
三、中国华夷之辨中的人性论
(一)天人合一与人性本善:道德实践的哲学根基
儒家的“性善论”构成了华夷之辨的核心,也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较为广泛认可的人性论观点。《孟子·告子上》里写道,“人无有不善”,人性本具“四端之心”——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这四种道德潜能,通过“扩而充之”,将会臻于至善,实现社会大同。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进一步将人性观与天命观结合,提出“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使华夷之辨具有了超越血缘的文化正当性。传统儒学主张“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便是将人性论的善,扩充到不同文化的交界处,用道德感召而非武力征服,实现文化的糅合,进而达成民族的融合。在这种“修文德”的论调下,儒学的性善论默认了人性是可塑的。人们通过教化与礼乐实践,可以将人性中的善端发展为道德自觉。北魏孝文帝推行汉化改革时,就是以“礼”为纽带,将“善道”推而广之,实现了游牧民族的道德提升,促进治下的民族大融合。
(二)礼乐文明与文化认同:人性论的实践载体
华夷之辨的核心标准在于“礼”。《礼记·王制》记载,“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但“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这种治理原则表明,华与夷之间并不是存在着绝对的壁垒和分隔,二者的民族身份可以经过长期的教化,培育出文化认同,进而实现转化。唐代安史之乱后,回鹘可汗主动请求“衣冠中国”,宋儒陈亮更是提出“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小大若一”此类民族包容的观点。由此可以看出,古代中国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华夷分隔线”,相反,中华民族的民族建构模式是随着中央王朝的更迭而动态更新的,本质上,这一过程也是中华民族人性论的实践——只要接受华夏礼乐文化,便可获得“华夏”身份。渐渐地,这一过程演变为常态化的民族道德实践,即华夷之辨。华夷之辨较少基于生物性差异,更多的是对“仁义礼智信”等道德价值的认同。在统一多民族国家王朝的发展后期,周边政权如越南李朝、朝鲜李氏王朝,虽非汉族政权,但因奉行儒家礼制,也被视为了“小中华”,这就说明,中国的人性论有很大一部分融合进了华夷之辨的实践,成为了这一民族区分的方法论——人性通过礼乐文化得到教化,逐渐融合进“华夏”的身份认同。
(三)历史实践中的弹性边界:人性论与民族融合
华夏文明通过“用夏变夷”实现民族融合,建立在对人性普遍可塑性的哲学认知之上。例如,明代在西南地区推行“改土归流”,以儒家教化取代土司制度,其依据正是人性论中“人皆可以为尧舜”的信念。这种实践与西方种族主义形成鲜明对比,当西方殖民者以“文明使命”为名掠夺资源时,华夏文明则通过文化认同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
人性论在此过程中,一方面,为民族融合提供了道德正当性,另一方面,通过文化实践,人性中的道德归属可以构成社会秩序的软约束。科举取士这一制度设计,就是将抽象的人性论转化为具体的社会治理实践。元代色目人、南人通过科举制度进入统治阶层,其合法性源于对儒家伦理的认同,而非血统或种族。
四、中西人性论与民族观念的深层对比
(一)哲学预设的差别:灵肉二分与天人合一
西方人性论以“灵肉二分”为前提,将人性视为堕落的、等待救赎的“恶”;中国古典人性论以“天人合一”为基础,强调人性通过道德实践将趋于至善。这种人性观念上的不同,使得西方民族观念偏重于种族间的不可调和性,提出了著名的“一滴血原则”;华夏华夷之辨偏重于主张人性的可塑性,在民族问题上“用夏变夷”。在民族国家建构的实践上,也形成了鲜明对比。美国的南方种植园主基于性恶论,以“黑人劣等”为由坚定维护奴隶制的存在,导致黑人种族长期受压迫。中国历史上,鲜卑、契丹等民族学习中原文化实现汉化,渐渐融入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社会生活。
(二)道德实践的差异:他律与自律
西方人性论将道德视为对原罪的约束,而华夏人性论则将道德视为人性本善的展开——“克己复礼为仁”。这种差异在对待不同的民族时,表现为,西方以法律和暴力强制推行“文明标准”,这便出现了殖民地的同化政策。例如,英国在印度推行英语教育时,以“文明开化”为名强制摧毁本土文化。华夏文明通过礼乐教化实现“以文化人”,这使得中国在越南、朝鲜推行儒家教育时,倾向于通过乡饮酒礼、释奠礼等实践激发人性中的道德自觉。
(三)现代转型的困境:人性论的异化与复归
西方种族主义在殖民时代演变为“文明等级论”,将人性论异化为压迫工具;而华夏文明在近代通过“民族革命”实现转型时,仍保留文化认同的核心地位。然而,现代性问题也暴露了两种人性论的局限,西方自由主义将人性简化为“理性经济人”,导致个体主义的泛滥;而华夏传统中“群体本位”的人性论,则在全球化时代面临多元文化认同的挑战。例如,美国“政治正确”运动试图以法律强制消除种族歧视,却陷入“身份政治”的分裂;而中国在处理民族问题时,则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平衡文化认同与个体权利。
五、结论
中西民族观念的分野,本质上是人性论认知的差异在民族建构中的投射。西方以生物特征划分民族的人性论预设,最终导致种族主义的泛滥与道德主体的消解;而华夏文明以文化认同为核心的人性论传统,创造了多元一体的民族融合模式,但也经历着现代性的冲击。
这一对比不仅揭示了文明演进的深层逻辑,更为当代民族问题提供了历史借鉴。唯有超越生物本质主义与文化绝对主义的人性认知,才能构建真正包容的民族共同体。在全球化与逆全球化交织的今天,重新审视中西人性论传统,一定程度上能为缓解民族冲突、文化认同危机提供新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