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子(美国著名文学评论家)
初读吴蕴丰的《花梨》,就像在黄昏的老街上看到一扇未关紧的窗,风吹动着窗帘,像是呼唤,又像是告别。那是一种藏得极深的、属于一个特定年代的迷恋之光——既不耀眼,也不温暖,却无法忽视地在暗处燃烧。它不是爱情,不是欲望,也不是怀旧,而是“文学”的一种姿态,一种愿望,一种迷幻与残酷交缠的青春后遗症。
我们不妨先从故事的结构谈起。小说分明有一个完整的时间顺序,却几乎没有真正的“情节”。每一次相遇,每一次分别,每一场聚会,每一个凝视,构成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推进,而是一次次对“青春幻梦”的折叠与解构。它不是一条线,而是一组叠印的幻灯片,反复投射着同一个人的不同侧影,直至那侧影开始重叠模糊,最终破碎。
小说的第一人称叙述极其巧妙。这个“我”,并没有像传统的青年叙述者那样,站在一个上升的轨道上,他不是要去实现什么,而是要去回望、缅怀、甚至吞食自己尚未彻底消化的情感碎片。他站在三十岁、四十岁的门槛上,以文学成名者的姿态回望那个自己还未成名、还未“社会化”、还未疲倦的年纪。他并不是一个在追逐的人,而是一个在等待幻灭的人。而“花梨”,就是这幻灭的投影,是他青春神话的容器,同时也是这个神话本身的终结者。
花梨不是人物,是镜子。在她的身上,我们看到的不是她,而是“我”——那个始终无法走出文学美学迷宫的“我”。
她是“看起来美”、又“可能不美”的那类女子;她是“与许多男人在一起”,但似乎“又谁也没有真正拥有她”;她是“说着错用的理论名词”的女子,却又像个天生的缪斯,被所有文艺男青年用目光膜拜;她既“亲近”,又“遥不可及”;她是可以被“写进小说”的,却又从未真正被理解的。她是精神的投影,更是肉体的诱惑;她是“过去”,也是“未来”;她是一场不能发生的爱情,是一出无法演完的剧本;她是未完成的诗句,是小说的隐喻,是批评的对象,又是无法批评的缄默。
而这一切,“我”都知道。
“我”知道她不爱我。“我”知道我的青春已经落幕。“我”知道这爱从未开始,就已经结束。“我”知道我终将成功,却永远无法挽回那些黄昏般的凝望。
正是这种自知、自剖、自嘲与自我设局的姿态,让这篇小说带着某种接近于卡尔维诺《看不见的城市》的忧伤诗意。读罢让人怅然若失,仿佛曾在一片虚构的梦境里深爱过某人,却醒来才知道,那人从未存在,只存在于你“曾经可以去爱”的年纪。
在当代短篇小说中,像《花梨》这样结构散漫而节制、感情浓烈却不张扬、语言清丽又带点晦涩之光的作品并不多见。它的语言,不是明亮的白炽灯,而像旧式照相馆的红灯,用一种近乎暗室操作的方式显影着过去与现在、虚构与现实之间的幽微痕迹。
最令人沉迷的,或许是小说对“青春神话”的叙述方式:它不是朝圣,而是祭祀。它并不试图复活一段真切的恋爱,而是在一场场回忆与偶遇中,不断重申那个“她”和“我”之间始终不可能完成的距离感——一种只属于文艺青年的距离感,一种只在烟雾、旧窗、展览厅、雨天和文学语词中发生的、勾连而不可触的情感距离。
这种距离,体现在叙述者永远不肯伸出手,又在关键时刻试图伸出手;他沉默、观察、回忆、写作,却始终在“行动”的门槛上徘徊。这不是软弱,而是一种自我设计的浪漫主义悲剧。他无法也不愿破坏这段关系的美学形态——他不是要爱她,而是要保存对她的爱作为一个文学装置。
“我终于有能力给她一切期盼的东西,可她不爱我。”这句出现在尾声的句子,几乎像是整部小说的引信——它一面揭示了文学男青年长久以来的“拯救欲”幻想,一面也自嘲式地粉碎了这种幻想的虚伪。他明明知道花梨的世界从未需要拯救,明明知道自己只是那个“时代”里一个感性过剩的见证人,可他还是愿意一次次将她召唤回来,在记忆的玻璃橱窗中打磨她的轮廓。
因此,小说的真正隐喻,并不在于花梨的“美”是否存在,亦不在她是否回应这段情感,而在于:在一个“崇拜缪斯”的时代退场之后,文学书写者要如何自处?当缪斯不再年轻,当爱不再纯洁,当生活不再诗意,而文学却仍旧需要一位神话作为起点时,我们要如何面对自己的过时之心?
《花梨》给出的回答是:不面对,也不放手。只保留那种含混的、凛冽的、像雨夜上海街头闪烁的霓虹一样的哀愁——它不会照亮你的世界,但足以陪伴你继续前行。
“我依然写我自己的话语,盼望着将青春的幻梦一直做下去。”小说中的这句话,其实是“我”对自己构建的一座文学孤岛的告白。他知道自己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也知道自己与花梨不再可能,但他依旧选择保留这份不可能,甚至把它当作抵抗世界庸俗化的最后一块净土。
这是一种深刻的自恋,也是一种深刻的忠诚。
值得细读的,是小说在时间上的处理方式。表面看是按“初遇—多年后综艺舞台的公开决裂—一系列偶遇—最终分别”这一顺序展开,但叙述的内在时间却是破碎的、循环的、跳跃的。它像极了一个人回忆往事时的心理节奏——记忆从来不是直线型的,它总是在某个下午、某个旧友的名字、某个展览、某杯酒中被突然唤起,再黏连、衍生、反刍,然后带着一种偏执与偏爱持续生长。
《花梨》用文学的方式完成了一场时间的复权运动:它不再依附于现实的钟表节奏,而是回到“情感如何记住一个人”的节拍。那个节拍,时而静默如深夜的电梯,时而急促如夏天暴雨前的蝉鸣。
尤其动人的是“偶遇”的描写。小说中的每一次偶遇,几乎都像是“命运的小型演出”:似曾相识的街道,熟悉却陌生的表情,依旧从容却明显苍老的她,还有一如既往、无所适从、假装淡定的“我”。这是文学里一种最古老却最有效的哀愁手段——让“过去”以“不变”的姿态重回你的生活,然后用“你已改变”的现状将它打碎。
而最有趣的,是小说对于“失败”的不断演绎与再创作。“我”一次次试图走近,一次次被拒绝:年轻时不敢表白,中年时表白无效;年轻时幻想拥有她,中年时拥有了力量,却再也换不来她的回应。所有的失败,都不是因为不够努力,而是因为在这段关系中,“我”一直在扮演“等待者”的角色——甚至他都清楚自己只是个“文学青年版本的奥德修斯”,并不是真的想回到伊萨卡,而是想在回家的途中,经历一场不断翻新的迷失。
说到底,“我”爱的并不是“花梨”这个具体的人,而是那段岁月中的“花梨”形象:一个被美化、被投射、被加工后的缪斯,一个承载了他青春所有迷茫、冲动、羞怯、懵懂与理想幻灭感的容器。他需要她,就像作家需要灵感,读者需要童年。他的爱是一种对过去自我的缅怀,一种用文学挽留年华的自欺。
而花梨呢?小说对她的态度既复杂又隐秘。她不是那种典型的“女性受害者”或“男性幻想的俘虏”,她有自己的节奏,有自己的选择,有自己的隐秘痛苦与成长过程。她也曾热烈、天真、错用理论名词、在艺术家堆里任性;她也曾犹疑、拒绝、疲倦、寻找一种比“被凝视” 更真实的存在方式。她不是“我”的附庸,她活得比“我”更勇敢,只是选择了不同的生活方式。
如果说“我”是怀旧派的文学守夜人,那花梨就是不断远行的流浪者——她不属于任何人,也不归还任何情感,她只属于那个始终在改变、始终在迁徙的自己。
我们不得不承认,《花梨》的最惊人之处,在于它精致地呈现了一个几乎被文学忽略的主题:当一个人终于成长为足以“拥有爱情”的模样时,爱情却已经离去。这不是悲剧,而是中年的宿命。
“我终于有能力给她一切期盼的东西,可她不爱我。”这句话早已成为小说的精神坐标,它不只是对个体情感的总结,更像是对整整一代文艺青年的宣判。曾经我们那样羞怯地望向某人,幻想若干年后“我成功了,她便会爱我”;可当我们终于走到那个“若干年后”,才发现:她已不再是她,而“我”也不再是那个幻想着她的少年。
于是这场“青春幻梦”——如小说中反复提及的关键词——变成了双重错位的产物:我们爱上的不是“她”,而是曾经那个注视她的“自己”;我们渴望重启的也不是“爱情”,而是那种在看她一眼就心跳如鼓的感觉。而这感觉,如今只剩下文学能代为保存。
也正因此,《花梨》其实是一部关于文学与记忆的自剖小说,远远超越了一段男女情感的缠绵或错位。它没有高声宣告“文学是救赎”,却用最含蓄、最精准、最凛冽的方式告诉我们——写作,是唯一能让一个人延长他青春的方式。
小说中的“我”之所以始终不肯存下花梨的电话,不肯向朋友索要她的联系方式,不愿在现实中越雷池一步,其实不是出于道德,也不是出于矜持,而是一种对美学结构的偏执维护。他知道,一旦破坏了这个想象中的距离,那份神圣的幻象便会坍塌,成为一段柴米油盐的俗世叙事,而他,再也无法在深夜的书桌边,将她塑造成灵魂的化身。
他甚至在她提议去书店时选择规避,害怕她在书店中发现自己写过关于她的段落——这是小说中最绝妙的一笔,它揭示了文学写作最隐秘的悖论:我们用文学包裹真情,却害怕真情穿透文学;我们写下她,却不愿她读到;我们公开地缄默,热烈地冷静,在每一个词语背后藏着最深的告白。
而花梨,似乎也懂这一切。她接受偶遇,却拒绝安排;她回应注视,却始终不参与“设定的剧本”。她的来与去,总像一场无法预测的雨,不为润物,只为提醒你——你仍然会为一个名字,湿润眼眶。
她在离开上海前请他送行,那是他们最后一次真正的靠近。他终于在航站楼前,说出了“我爱你”。但这一句迟到的告白,并没有换来期待中的回应,甚至连一点点惊讶都没有。她只是平静地说:“再说吧,等我回到上海再说吧。”她不是在撒谎,也不是在拖延,而是在用她惯有的方式温柔而坚定地说——再见,不必再说。
“青春幻梦的坠落,正是这样悄然无声。”小说的收束,像一支在夜色中燃尽的烟,它不哭喊,不挣扎,不倒地,只留下最后一缕白烟,在窗前绕出一个迷人的问号。
《花梨》的结尾,没有高潮,却有余音。它不是结局,更像是一次放手前的回望。那一幕——“我爱你”说出口,她没有惊讶,也没有躲闪,只淡淡地回应:“再说吧,等我回到上海再说吧。”——像一块极薄的玻璃,挡在两人之间,透明得几乎不存在,却清楚划出此生的分界线。
这一刻没有风,也没有雷雨,没有像旧电影里那样的奔跑与呼喊,甚至连背景音乐都像被刻意关掉。只有一个行将起飞的航站楼,一句听不出真假、不再重要的承诺,以及站在原地的“我”——终于承认,他所执着追逐的,从来不是一个具体的女人,而是一个阶段的、象征性的幻象。
而这个幻象名叫“花梨”。
花梨不是人物,而是一面镜子,一道门,一颗种子,一只永远不会归来的鸟。她从来不属于某个男人,也不属于某段关系。她是所有文艺青年的青春幻梦中,那位可望而不可即、可写而不可拥有的缪斯。她代表着一种时代气息,一种未被彻底市场化的文学理想,一种尚未彻底庸俗化的都市浪漫,一种写作尚可燃烧灵魂而非计算流量的年代——她是旧派文人的最后一块圣土。
所以,当她的名字开始从圈子里消失,当她的爱人变成“粗野的矮胖男士”,当她也开始面对孤独与妥协,“我”所痛的,已经不只是一个人老去,而是整个时代的褪色。
但《花梨》并不沉溺于哀伤。它伤感,却不感伤;它缅怀,却从不煽情。它的文笔像一把削得极薄的柳刀,轻柔入骨,毫不拖泥带水;它的语言时而冷峻,时而温存;它的叙事中夹杂着作者对“文学本体”的深刻反思,对文青社群结构的讽刺,对“男性凝视”陷阱的自嘲,以及对自我幻梦的不断揭穿。
这是一篇高度自知的小说。它写的是“我”的爱与不爱,得与不得,但最终落脚在“写作”与“观看”上。小说的每一个段落,都是“我”作为作家的一次创作行为,也是“我”作为失败者的自我告白。
而所有的失败,都被温柔包裹,不刺耳,不失控,只让人在字里行间听到那种熟悉的长叹:青春太快,梦太慢,我们都还没准备好,就已经告别了。
如果非要说小说中有什么“成功”,那就是它忠诚地守护了一种文学传统——以悲剧性的隐忍,来换取情感的真实;以细腻的凝视,来对抗时间的粗暴;以无法抵达的缪斯,来保留写作的必要性。
我们读罢这篇小说,也仿佛亲历一场漫长又温柔的葬礼。那不是花梨的葬礼,而是我们自己的。我们送别的是曾经那个沉迷理想的自己,那个写诗的人、幻想的人、愿意在夜里为一个模糊名字失眠的人。我们在小说的尽头落下泪来,并非因她离开,而是因自己不再。
而她的名字,就此成为一块记忆的勋章,一种羞涩的光芒,一次不会复返的、美好幻觉。
她叫花梨。她是青春文学的最后一个神话。 读完这个短篇小说,我们仿佛在清晨的航站楼外,送别了一段青春幻梦;仿佛经历了一次情感与美学的深度旅行。亲爱的读者,若你能共鸣,说明你也曾爱过这样一个“花梨”,或许她就停息在你人生诗篇里的某一行,还没被我们喊出名字。
2025 年7月10日/定稿于美国北加州
(选自英子著《21世纪,文学的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