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居民朋友:
根据《临高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收回"林木采伐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临营函〔2025〕23号)要求,自2025年8月1日起,"林木采伐许可"事项审批权收回县级统一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项调整说明
(一)新办件受理窗口
临高县政务服务大厅(临城镇政澜路七彩文澜大厦)。
(二)办理模式
实行"受审分离、审管分离",由县营商局审批、县林业局监管。
(三)过渡期安排
2025年8月1日前已受理办件的由原受理镇负责办结。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行政机关。
三、申请材料清单
1. 林木采伐申请表;
2. 林权证或林木权属证明(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涉及林木出售需提供协议书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 伐区调查设计(个人所有面积≤5公顷的人工林可提供简易设计);
4.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文书(涉及建设项目时提供);
5. 采伐林木的公示和公示说明(依据《行政许可法》实施伐前公示)。
四、初审职责分工
(一)村级初审与公示
申请人提交材料后,由村(居)委会、村小组或国有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并负责伐区公示,出具公示说明后提交至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二)镇级初审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复核材料及村级意见,引导申请人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或递交纸质材料至县政务服务中心。
五、线上办理指引
1.百度搜“海南政务服务网”,在右上角点击登录。
2.打开海易办APP、海易办微信小程序或海易办支付宝小程序扫码授权登录。
3. 登录后,在政务网选择临高县 ,点击前往。
4.搜索栏输入“林木采伐许可”点击 搜索。
5.搜索出来后,点击在线办理。
六、咨询方式
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临高县临城镇政澜路七彩文澜大厦。
咨询电话:28260133、28358418、28272870、28278333。
现场咨询:和舍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七、村干部业务培训
为确保“林木采伐许可”审批流程平稳过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组织各行政村、和尧农场负责林木采伐许可审核工作的村干部开展专题业务培训,重点讲解审批权限调整后的政策要点、材料初审规范及审核难点。
请大家相互转告,优先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减少跑动次数。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