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浩宁(马来西亚中学语文老师)
台湾金宝山筠园,音符跳动、歌声绕梁30年。睡在里边的人,虽然永远无法醒来,但她的醉人歌声、甜美形象,一直活在人们心中。
她就是邓丽君。
要问邓丽君留给我们最珍贵的遗产是什么,我认为是她一贯追求并且努力践行的“生活哲学”─个人的快乐。
中国导演甲丁曾说,邓丽君带给中国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我同意这个概括。她的歌,不是为了号召亿万神州子民去抵抗侵略者,不是为了唤醒沉睡的中国人用力砸碎“东亚病夫”的牌匾,她不为党不为国歌唱,她选择为长藤老树歌唱,为美酒咖啡歌唱,为开在春风里的花儿歌唱,为装着自己心事的月亮歌唱。她,是为自己而活的歌者。
也许正因为她的歌和曾经流行于内地歌唱界的“宏大叙事”风格不搭,使得她遭受一些非议。当然,这种情况没有持续很久,至少在上世纪80年代,她的歌曲在大陆已经是广为传唱,有很高的知名度了。我想这是正常的现象。因为任何人都不应也不能忽视自己内心的快乐,我们得先为自己而活,再去为社会国家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个人的快乐,实为不能剥夺的基本权利。
据说现时中国内地的国民教育十分“严肃”,孩子的口头禅是“捍卫国家主权,寸土不让”、“分裂国家者,其罪当诛”、“打倒美帝日寇”等等,常唱的歌恐怕也是“要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红旗飘飘、军号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我不否认给孩子灌输正确历史知识和爱国理念的重要性,可我也担心这样的教育一旦过了头,会导致孩子爱党爱国却偏偏不爱自己。他们不知道,家国之外,还有自己,还有个人的快乐。假若孩子置个人的快乐于不顾,天天光喊着“保家卫国”、“牺牲壮志“、”虽九死犹未悔”,我想是不行的,甚至可以说是恐怖的。
有鉴于此,我们纪念邓丽君逝世30周年,一定要谈到她坚持做普通人,看重“个人的快乐”这种可贵品质。而且还要强调一点:主张“个人的快乐”并不必然让人变得怯懦。以邓丽君为例,他本名为“邓丽筠”,“筠”是竹的意思。可家人误把“筠”(yún)念成“君”(jūn),从此“邓丽筠”就变成了“邓丽君”。在她短暂的一生中,经受过不少考验,但她都以坚韧的毅力挺过难关,用自信的笑容抵挡加诸在她身上的各种打击,一切看似云淡风轻,如竹子般潇洒,如君子般弘毅,她,对得起自己的两个名字。一个为自己而歌,抒发个人情感,设法让自己快乐的人,同时也是个坚毅的人,这难道不可能吗?
邓丽君去世的5月8日,正好是“世界微笑日”。得意时会笑,因为快乐;失意时也要笑,因为才能变得快乐。我们都应该以邓丽君为榜样,做个快乐而又坚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