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赣教基字〔2025〕8号)和《萍乡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生态,保障教育公平,按照“公开、公正、均衡、随机”的原则,安源区教育局于8月26日上午在安源大厦14楼会议室通过随机方式对学生进行分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教师和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参与。现将城区小学一年级阳光分班结果予以公示:
任课教师及班主任随机结果及开学报到等事宜请持续关注学校公众号动态。
安源区城区小学
2025年8月26日
一审:甘艳
二审:邓志华
三审:廖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