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为了深入贯彻省 教 育 厅《关于印 发《 江 西省 中 小 学 教 辅 材 料 、课 外读 物 管 理 “ 八严禁” 〉的 通 知 》( 赣 教 基 字 〔 2 0 2 4 〕31号 )和 市教 育 局 有 关 工 作 要 求,更好得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营造健康、积极、有益的阅读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学校将全面加强教辅及课外读物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八严禁”》具体内容告知如下,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江西省中小学
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八严禁”
1.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2.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3.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4. 严禁中小学校向学生推荐、统一征订或代购任何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5. 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暗示、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6. 严禁随教材等向学生捆绑搭售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7. 严禁通过家长委员会、年级组、班级等名义向学生推荐、统一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8. 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通过小程序、网站、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或通过家长群发送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征订信息、链接等。
发现违规内容可拨打举报电话:
市级监督举报电话 :0793-8212928;
县教体局监督举报电话:
0793-7963825/7963810;
铅山县河口一小监督举报电话:
0793-7960823
我们诚挚地希望各位家长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帮助孩子依据自身的学习情况和兴趣特点,合理挑选教辅材料与课外读物,密切关注孩子在学习过程中的实际需求。让我们家校紧密携手,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优质、和谐的学习与阅读环境,助力孩子茁壮成长。
铅山县河口一小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