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三小关于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八严禁”》的公告

人间四月天
创建于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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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家长:   您好!新的学期即将开启。为切实贯彻国家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教育秩序”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学校现将《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八严禁”》相关内容向您郑重说明如下,要求全体教职工务必严格执行,并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教辅、课外读物管理“八严禁”:

1.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2.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3.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4. 严禁中小学校向学生推荐、统一征订或代购任何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5. 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暗示、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6. 严禁随教材等向学生捆绑搭售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7. 严禁通过家长委员会、年级组、班级等名义向学生推荐、统一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8. 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通过小程序、网站、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或通过家长群发送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征订信息、链接等。


乐平市教育体育局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管理举报投诉电话:          

 基础教育股:0798—6786608 

 师德师风股:0798—6786623


乐平市第三小学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管理举报投诉电话:13979897805

撰       稿:程   敏

编       辑:程远秀

一校一审:盛美平

二校二审:华柳琴

三校三审:徐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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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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