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学校严格把控校园餐安全,食材从正规资质供应商采购并索取检验报告,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每日健康检查,餐食加工流程规范,餐具严格消毒,全力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二、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


(一)举报受理
发现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通过学校张贴的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举报。教育行政部门初步核实后,将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二)举报事项


河北省辖区内学校食堂、用餐配送单位、食材配送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可举报:
- 未取得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 使用过期原料、添加剂,经营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食品
- 生产经营病死、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 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物等超标
- 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
- 食堂或配送单位设施设备、人员健康、场所卫生等存在严重问题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校园食品安全行为


(三)举报奖励条件


获得奖励需符合:有明确举报对象、具体违法事实及关键证据;举报内容未被监管部门掌握;经查处结案并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同一事项多人举报奖励第一举报人,联名举报按同一事项分配,不重复奖励,部分一致按一致部分计算。以下情况不予奖励:监管人员举报、违法行为人举报(内部举报人除外)、已获其他报酬、虚假信息举报等。


(四)举报奖励标准


按线索等级设奖励:
- 一级:提供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属特别重大违法或涉嫌犯罪,按罚没款5%奖励(不足5000元按5000元)
- 二级:提供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按罚没款3%奖励(不足3000元按3000元)
- 三级:提供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按罚没款1%奖励(不足1000元按1000元)
无罚没款案件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特殊情况按冀市监规〔2025〕1号执行。


(五)举报奖励程序及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结束后,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可申请奖励。教育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伪造材料、诬告他人者将严肃处理,不实举报影响单位名誉的将协助澄清。


三、家校携手共护食品安全


学校将持续做好校园餐管理,欢迎家长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可按上述机制举报,共同为孩子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如有疑问可联系学校,感谢您的支持!


涿鹿县东小庄学区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