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青春的朝气遇上庄严的迷彩,当校园的书香融入嘹亮的口号,一场关于成长与蜕变的必修课,在夏末初秋的骄阳下热烈开启。为了培养学生的坚韧意志、增强集体荣誉感,同时让学生体验军人的纪律与担当,学校精心组织了为期三天的国防教育活动。
9月3日上午8:00,全体七年级师生齐聚于操场,一场充满挑战与成长的国防教育之旅正式开启。同学们戴着整齐的迷彩帽,身姿挺拔,眼神中透着期待与坚定。他们将在这三天里,接受体能的考验,经历意志的磨炼,从一个个懵懂的少年,逐渐蜕变成为有担当、有纪律的青春战士,而这次国防教育也将成为他们初中生活中一段难忘的记忆篇章。


第一日·启航篇

晨光熹微时,实验中学操场已响起铿锵的脚步声。动员大会上,董平副校长在晨风与朝阳中向全体七年级新生致以殷切祝愿:“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言,‘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愿你们以军魂铸就品格,以汗水浇灌成长,在国防教育活动中锤炼意志、厚植家国情怀!”董副校长的动员讲话点燃了同学们的豪情,为期三天的国防教育活动正式拉开帷幕。青春的征程,就此启航!


董平副校长做动员讲话
9月3日上午9时,全体新生端坐教室,共同观看九三阅兵仪式。当三军仪仗队迈着正步通过天安门时,学生们自发鼓掌;当战机梯队划破长空的画面出现时,少年们的眼中闪烁着向往的光芒。习近平主席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回荡耳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势不可挡!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必将胜利!”


学生观看“九三”阅兵仪式
午后烈日下,训练场腾起青春的热浪。国防教育专员们示范的队列动作标准有力,学生们跟练时虽显生涩却毫不退缩。齐步走训练中,国防教育专员逐个调整摆臂幅度,“前摆25厘米!后摆30厘米!”的口令回荡在操场。董副校长巡视时强调:“国防教育不仅是体能训练,更是精神传承。希望大家通过这三天的磨砺,真正理解‘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的深刻内涵。”


国防教育专员与同学们挺拔的身姿
第二日·淬炼篇

次日晨光中,防震演练悄然展开。警报骤响时,学生们迅速抱头钻入课桌下方,待第二声警报响起,又以规范动作鱼贯而出。消防演习时,学生们手持灭火器对准火源根部喷射,白烟腾起处,是少年们从容应对危机的身影。


朝气蓬勃的新生,做好了准备
上午:防震演练——生命至上的应急课堂


校园广播骤然响起防震警报声,正在教室自习的新生们迅速反应:双手护头、蜷身钻入课桌下方,动作整齐划一。30秒后,第二声警报响起,学生们以“弯腰、护头、快走”的规范动作,沿预定疏散路线向操场集结。整个过程仅用时2分15秒,全员安全撤离。


同学们有序避险,快速撤离
演练结束后,安稳办李智荣主任站在队列前总结:“防震演练不仅是对技能的考验,更是对生命意识的唤醒。希望同学们将‘时间就是生命’的理念刻入心中,未来无论身处何地,都能成为守护生命的‘第一响应者’。”


安稳办李智荣主任对消防演练结果进行总结
下午:消防安全演练——烈火中的逆行实践


随着“模拟火情”信号发出,教学楼三楼窗户腾起橙红色烟雾,消防警报响彻校园。学生们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在国防教育专员的指引下,以“低姿、靠墙、有序”的原则,从安全通道快速撤离至操场集合点。随后,国防教育专员现场演示了灭火器“提、拔、握、压”四步操作法,学生们轮流实操,手中的灭火器,多了一份责任与担当。


国防教育专员指导学生如何使用灭火器
“同学们,消防安全是国防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防教育专家在点评时引用数据,“我国每年因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千亿,而80%的火灾可通过初期扑救避免。”他鼓励学生们:“今天你们学会的不仅是灭火技能,更是对生命的敬畏与守护。”


国防教育专员讲解消防灭火知识
第三日·绽放篇

最后一日的会操表演将本次国防安全教育活动推向高潮。优秀连队踏着《强军战歌》的节奏行进,正步踢腿如刀切,转身靠脚似钟鸣。优秀学员们昂首挺胸走过检阅台,手上的奖状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颁奖典礼上,董副校长总结道:“三天的汗水不会白流,你们用行动证明,10后也能扛起家国重担!希望你们将这份精神带入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精彩纷呈的会操表演
当夕阳将操场染成金色,这场淬炼青春的旅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学校领导集体向新生致以美好祝愿:“愿你们以军魂铸就品格,以汗水浇灌成长,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继续发扬国防教育精神,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贡献青春力量!”


钟坤伶副校长、董平副校长为优秀班级、优秀学员颁奖
夜幕降临时,训练场上依然回荡着嘹亮的军歌。这三天,同学们不仅学会了站军姿、走队列,更在心中种下了家国情怀的种子。当他们摘下军帽时,眼中已多了几分坚毅——这,就是国防教育最生动的注脚。愿龙圩实验中学的每一位新生,都能以这三天的淬炼为起点,在未来的道路上勇毅前行,书写属于这一代人的青春篇章!


图片:校办室、七年级全体教师
文字:政教处
初审:董平
终审:倪东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