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司法局渭西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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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以案普法〕初中生偷转父母37万元充值游戏,家长起诉要求退款,是否能全额退款呢?

创建于2025-09-11 阅读3267

播下一粒法治    收获一片和谐

【典型案例】

        14岁初中生小李使用家长实名认证的支付账户,在一年半内向某游戏充值552笔共计37万余元。家长发现后起诉要求退款,法院会判游戏公司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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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在游戏公司看来,涉案游戏账号及支付账户均显示成年人,即小李的家长实名认证,充值行为应视为成年人操作,且公司已履行防沉迷义务,不应退款。

        最终法院查明,充值时间规律符合未成年人作息特征,认定系小李操作。小李长期沉迷游戏并持续充值,自身存在过错。而小李父母作为监护人,不仅放任小李使用家长手机并知晓支付密码等且在超过一年半时间里未能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显然未尽到监护职责。游戏公司实名认证流程过于简单,未能有效防止未成年人冒用身份充值。最终判定双方均有过错,游戏公司需返还充值款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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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民法典》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秦都区司法局渭阳西路司法所

第122期

阅读 3267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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