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兼具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信仰与法治实践能力的合格公民。但是,青少年在不同年龄的法治教育阶段目标并非是完全相同的。雨花台区少年法学院根据青少年的认知和心理特点以及社会化程序的不同,遵循“感性体验→理性认知→信念内化→行为自觉”的螺旋式上升规律,差异化设计教学的内容与方法,与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的法治教育相配合,。
一、幼儿园阶段(3-6岁):感性体验与规则启蒙
认知心理特点: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自我中心意识较强,依赖成人权威,主要通过直接感知与游戏获取知识。
核心原则:非知识化、游戏化、生活化,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活动,侧重“养成教育”而非“法制灌输”。
教育重点:
1. 规则意识培养:引导幼儿感知家庭、幼儿园、游戏中的规则,核心是让其体验“遵守规则带来的愉悦”(如安全、有序、公平),而非死记规则条文。
2. 共情能力启蒙:通过故事、情景扮演,帮助幼儿识别自身与他人的情绪,理解“自身行为会影响他人”(如“推别人会让对方疼哭”),筑牢尊重他人权利的情感基础。
3. 权利与界限萌芽:建立“我的”“你的”的权属概念,明确“不随意拿他人东西”“不让他人随便碰自己身体”,同时学会用语言而非动作(如打人)表达需求。
实现方式:儿歌传唱、绘本阅读、情景游戏、角色扮演,以及设立清晰统一的日常行为惯例。
二、小学阶段(6-12岁):习惯养成与规范认知
认知心理特点: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社会性逐步增强,崇拜权威,道德观念从“他律”向“自律”转变。
核心原则:具象化、行为化、示范化,将抽象社会规范转化为具体行为要求,以榜样示范引导认知。
教育重点:
1. 纪律习惯养成:深入理解并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与校规班规,明确违反规则的后果,培养自律意识。
2. 礼仪道德强化:巩固诚实守信、友爱互助、尊敬师长、爱护公物等基本道德规范,夯实法治社会的道德根基。
3. 基础法律常识:初步了解《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与自身相关的核心概念(如国旗国歌、受教育权、人身安全、交通规则)。
4. 自我保护能力:学习应对欺凌、预防性侵害、交通安全、网络安全(如控制上网时间、保护个人信息)的技能,明确求助渠道。
实现方式:故事讲解、案例分析、主题班会、知识竞赛、仪式教育(如升旗仪式)、社会实践(如参观交警队)。
三、初中阶段(12-15岁):观念形成与价值探索
认知心理特点:进入青春期,自我意识凸显,叛逆心理滋生,独立思考能力增强,情绪波动较大,同伴影响力显著提升。
核心原则:思辨性、体验性、预防性,引导学生探究规则背后的逻辑,感知法律价值,重点预防青少年常见违法犯罪行为。
教育重点:
1. 权利与义务认知:深刻理解“无权利则无义务,无义务则无权利”,明确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认识法律“保障自由”与“限制自由”的双重作用。
2. 法律责任界限:清晰区分“违法”与“犯罪”,了解欺凌、盗窃、抢劫、伤害、帮信罪等青少年常见犯罪类型及其严重后果。
3. 批判性思维培养:引导学生理性分析社会现象,抵制“哥们义气”、虚荣攀比、网络诱惑,提升在同伴压力下说“不”的能力。
4. 深度网络安全:针对网络暴力、诈骗、隐私泄露、沉迷等问题,开展系统性法治与伦理教育。
实现方式:辩论赛、模拟法庭、法治讲座(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法治节目观看与讨论、项目式学习(如调研校园周边法律问题)。
四、高中阶段(15-18岁):信念内化与理性参与
认知心理特点:抽象思维成熟,具备深度思考与价值判断能力,关注社会公平正义,公民意识强烈,即将步入成年阶段。
核心原则:系统性、参与性、信仰性,从宏观视角理解法治体系,鼓励参与公共事务,推动法治信仰内化。
教育重点:
1. 法治体系认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掌握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核心环节。
2. 法理精神理解:探讨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秩序等法治核心价值,深化对“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认知。
3. 公民参与能力:学习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监督权力、参与公共事务(如听证会、志愿者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与实践能力。
4. 未来生活接轨:学习与成年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民法典》(合同、侵权责任、婚姻家庭)、《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实现方式:课题研究、论文写作、模拟政协等参与式民主活动、法庭旁听、社会实践调研。
雨花台区少年法学院认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决不能搞“大水漫灌”,不搞那些看似轰轰烈烈的“花架子”,而是搞“精准滴灌”,在“润物无声”上下功夫。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具体事物具体对待”,讲求的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青少年法治教育如果不考虑不同年龄青少年认知、心理和社会化程序上的差异,教学上搞“大囫囵”,其效果只能是事倍功半。青少年法治教育要取得实效性,就需要强化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