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从严整治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八个严禁 ”》,兴安盟教育局印发的《全盟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与管理“十坚持”》和《全盟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与管理“十严禁”》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规范我校教辅管理工作,我校将全面加强教辅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现将《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八个严禁 ”》《全盟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与管理“十坚持”》和《全盟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与管理“十严禁”》具体内容告知如下:


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
使用“八个严禁 ”


1.严禁利用征订教辅谋利:严禁以任何形式从教辅材料征订中谋利。
2.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征订: 严禁以“ 统一教学、课堂讲解、课后作业 ”等理由强迫学生或家长订购教辅材料。
3.严禁统一征订评议目录外教辅: 严禁学校及教师组织征订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目录外的教辅。校园书店不得销售评议目录外教辅材料。
4.严禁 "一科多辅": 严禁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推荐 2 套及以上教辅。
5.严禁进校推销教辅: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包括以开展专题活动、专题讲座、培训等形式)任何教辅材料。
6.严禁指定购买渠道: 严禁通过各种形式诱导、暗示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
7.严禁捆绑搭售: 严禁在中小学教材发行中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8.严禁以 "家委会"等名义违规征订: 严禁以家委会、备课组、年级组、班级等名义要求订购指定教辅材料。学校不得协助第三方通过小程序、网站、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家长群等发送教辅征订链接或支付信息等。


全盟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
与管理“十坚持”


1.坚持目录内选用征订。
2.坚持“一科一辅”。
3.坚持自愿征订和使用。
4.坚持学校无偿代购。
5.坚持正规渠道征订。
6.坚持完善审核制度。
7.坚持“两公开、两承诺、一监督”。
8.坚持推动学习辅助资源免费提供。
9.坚持畅通问题反馈渠道。
10.坚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全盟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
与管理“十严禁”


1.严禁目录外征订教辅材料。
2.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
3.严禁扩大征订范围。
4.严禁家委会违规操作。
5.严禁指定购买渠道。
6.严禁捆绑搭售。
7.严禁第三方进校推销。
8.严禁线上违规征订。
9.严禁盗版盗印材料进校园。
10.严禁违规收费谋利。

